舟山全市水路货运“黑名单”船舶实现清零
2020/8/5 10:45:56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为确保水路货运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近年来,舟山市各级涉水行业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按照《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多措并举、疏堵结合强化船舶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分类处置,促进船舶规范经营,并对无证或证照不齐货运船舶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至目前,全市组建“个转企”海运公司14家,197艘个体船舶实现企业化经营管理,96艘船舶自行拆解,“黑名单”船舶实现清零,无证或证照不齐货运船舶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为了确保拆解“黑名单”清零成果,推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指挥部制定印发了《2020年全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铁拳整治2020”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全市共组织开展陆海联动联合执法行动603次,查处违法违规船舶387艘次,强制留滞船舶117艘次,累计罚款437万元,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21人;检查港航企业、临时装卸作业点、矿山企业(宕口)、石料加工点累计2163家次,累计罚款67.1万元,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同时,为了深入贯彻全市水路货运安全综合治理意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货运船舶纳规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今年继续对无证或证书不齐货运船舶拆解工作予以工作经费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是50总吨及以下船舶每1艘奖励1万元;50总吨以上300总吨(含)以下船舶每1艘奖励3万元;300总吨以上船舶每1艘5万元。(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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