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高速上随手扔烟头,货物燃了!
2018/10/19 14:47:05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开车困了,有的司机会点根烟解乏,但这其实很危险。近日,一男子因在车上抽烟后随手把烟头往外一扔,点燃了自己车上的货物,险些酿出大祸。事后,男子不仅损失了2000多元货物,还被交警处罚。

  交警提醒,“烟驾”和开车时接听电话、看电视一样,都属于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发现后可以引用“妨碍安全驾驶”条例对其做出处罚。
  高速上开车抽烟解乏
  烟头点燃了后车厢
  近日,高速交警嘉兴支队的民警巡逻到G60沪杭高速往杭州方向桐乡出口附近时,发现右侧应急车道停着一辆蓝色货车,后车厢熊熊燃烧,黑烟直冲云霄。
  车边,一男子提着灭火器正在奋力灭火。他姓沈,是货车的驾驶员。眼见火情,民警也加入扑救。沈某和民警找来一根长铁棍,把后车厢起火的箱子给挑落到地上,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十多分钟后,地上的货物燃烧殆尽,火势被控制。沈某看着一地的灰烬,后悔不已。
  车是怎么烧起来的?是自燃吗?沈某自责地说,不是的,都怪自己的坏习惯。 “我平时爱抽烟。刚刚开车时,我有点困了,就想点根烟醒醒脑。”
  沈某说,抽完烟,他瞥了一眼后视镜,“后面没车,我就摇下窗户把烟头随手往外一扔。”
  没想到烟头不偏不倚掉在了后车厢,车上装的货物是皮制的行李箱,还带着火星的烟头渐渐把行李箱点燃了。
  沈某继续向前行驶,直到从后视镜看到自己的车冒起了黑烟,才发现大事不妙。
  粗略一算,沈某损失了2000多元,并受到了民警的安全教育和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妨碍安全驾驶”做出了规定,“烟驾”和开车时接听电话、看电视一样,都属于交通违法,交警部门发现后可以引用“妨碍安全驾驶”条例对其做出处罚。
  进隧道把烟头扔出窗外
  一后车厢的货物被点燃
  无独有偶,在诸永高速温州方向的里岭隧道内,最近也发生了一起因乱扔烟头引发的火灾。
  金华支队三大队民警潘卿明赶到现场,浓烟已经渐渐在隧道里蔓延开来,一辆货车后车厢上有明火。潘卿明立即采取了卡口断流等交通管制措施,并打开了隧道内消防栓奋力扑火。
  由于发现和施救及时,仅仅货物被烧毁,现场没有人员受伤。据司机李师傅交代,他进隧道时把烟头扔出窗外。潘卿明判断,火灾是因为未完全熄灭的烟头点燃了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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