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低举升车辆
即一般的托板车,图 2-2 所示,举升高度在 100 ~ 150 mm ,可手动与电动的方式。手动的方式,一般即称为“栈板千斤顶”,是以人力操作水平及垂直的移动。电动的方式是以电瓶提供动力做举升及搬运用。所有的动力型式都可站立于地板上来操作,为步行式搬运车辆。如其具有一安全的操作平台及手可以抓的护栏,则可像立式搬运车辆的操作方式,图 2-3 所示。
由于以手动的拖动操作方式,除了费力外且易造成作业员受伤,因此尽管电动托板车的成本较高,但使用愈趋普遍。
1.2 高举升车辆
即一般的堆高机,举升高度可达 12 m 。依操作员乘坐的方式可分为步行/立式及坐立式。一般步行/立式,可举升高度约 2.7 ~ 3.9 m ,由于应用上的不同,因此也发展出多种型式,如配重式、窄道式、转柱式、侧边负载式、转叉式及高扬程存取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