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9日 省交通厅 浙交〔2004〕182号)
为有效规范我省水运工程招投标工作,根据国家、交通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使用意见,厅对2002年印发的《浙江省内河航道工程招标文件范本(试行)》做了修订,同时编制了《浙江省水运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办法(试行)》,定于2004年6月1日起正式启用。
现将《浙江省内河航道工程招标文件范本(2004版)》及《浙江省水运工程招标文件编制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省内所有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内河航道工程项目必须据此编写项目专用本及招标文件。使用中如发现问题或有改进建议,请向省港航局反馈。(详细内容请与省港航局联系,联系人:唐净,电话:0571-88909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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