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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实施意见 

 
 

(2004年6月3日 省交通厅 浙交〔2004〕200号)

为全面提高我省公路设施的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行车安全,根据交通部关于“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总体部署及我省“打造平安浙江”、“建设平安交通”的实际需要,决定从2004年开始至2007年,结合干线畅通工程建设,在全省国省道干线公路和重要县道公路上实施以“消除隐患、珍视生命”为主题的“浙江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目的是依据国家公路技术标准,通过全面完善我省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提高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实施该工程能使我省公路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上一个新的台阶,并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以满足公众的安全期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
通过四年努力(从2004年至2007年),共投入资金约8亿元,全面完成全省国省干线公路和县道公路上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临崖、平面交叉口、路面抗滑能力不足、危险边坡等影响行车安全路段的处治工作。
1、用2年时间,即至2005年底,完成全省国省道干线公路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临崖、平面交叉口、路面抗滑能力不足、危险边坡等影响行车安全路段的处治工作,投入资金14434万元;完成部分重要县道公路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临崖等影响行车安全路段的处治工作,投入资金13332万元;完成相关路段的标志、标柱、标线17718万元;共计完成投入45484万元。
2、再用2年时间,即至2007年底,全面完成其他县道公路的急弯、陡坡、视距不良、临崖、边坡处治等影响行车安全路段的处治工作,投入资金29662元;完成相关路段的标志、标柱、标线5205万元;共计完成投入34867万元。
(二)分年实施步骤
“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入纳入干线畅通工程实施范畴。具体分年计划如下:
2004年:完成示范工程和部分国省道干线“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投资1.64亿元;
2005年:完成国省道公路和部分重要县道“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投资2.91亿元;
2006年:完成县道“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投资1.74亿元;
2007年:完成县道“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投资1.74亿元。
三、技术手段和实施要求
(一)技术手段
各地在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时,要针对不同的安全缺陷类别,综合运用交通工程技术进行处治。其技术手段主要包括:增设钢质防撞护栏或钢筋砼防撞护栏(墙),架设反光镜,增设标志牌,划设反光标线、设置公路线形诱导标志、平面交叉口渠化、危险边坡处治等,或综合运用以上技术措施进行处治。
(二)实施要求:
1、标志标线的设置:根据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国省道干线公路和重要县道上的指路、警告、禁令等标志,标志标线统一、规范、齐全、醒目,符合国家标准。
2、防撞护栏的设置:在沿溪线的路侧陡崖、深沟路段以及高填土、高挡墙路段和挡墙、边坡高度大于、等于4米、路侧距离路肩边缘3.0米内有江河、湖泊、沟渠、沼泽等的路侧险要路段上,设置钢质波形护栏或墙式连续护栏和墙式间断护栏等。
3、标柱的设置:在国省道、重要县道的交叉路口两侧和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的两端每侧设置警示标柱;在国省道、重要县道的路侧险要路段,原则上不再设置警示标柱。
4、视距不良路段的处治:因树木造成视距不良的路段,适当采伐树木,保持视距通畅;山体造成视距不良的路段,条件允许的可作少量边坡修整,条件不允许的可增设反光镜、划设反光标线、设置公路线形诱导标志等。
5、急弯和陡坡路段的处治:通过设置减速标志、公路线形诱导标志等交通工程技术进行综合处治。
6、危险边坡处治:可根据边坡的不同类型和状况分别采取工程防护、生物防护进行处治,也可采取工程防护和生物防护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处治。
7、平面交叉处治:通过增设标志标线、减速带等进行综合处治,渠化交通。
8、路面抗滑能力不足处治:水泥砼路面通过凿毛,沥青砼路面通过加铺中、粗粒式沥青砼及增设限速禁令标志等进行处治。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按照交通部提出的做一个负责任行业的要求,提高行业服务意识。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把“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作为我省交通系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自觉纳入“交通六大工程”,在行业内形成合力,保证实施工作的顺利完成。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建立相应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加强这项工作,明确责任,省厅决定成立“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二)摸清情况,有序推进
各市交通局(委)和公路管理处(局)要根据“安全保障工程”的定义和判定标准组织力量对所辖路段进行安全性调查,摸清待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路段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测算工程总规模,编制工程实施计划。要根据轻重缓急和路况实际情况,以整段为项目单位,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一次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编制项目设计方案。第一阶段主要实施安全设施部分(含标志标线、交叉口渠化等),第二阶段主要实施边坡处治部分。省将选择国道、省道、县道公路各一条有代表性的路段进行试点,实施示范工程。在试点示范基础上,编制“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推进全省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全面有序的展开。
(三)多方筹措,保证资金
非收费“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所需资金在省级养路费中列支,其中国省道公路的“安全保障工程”经费,由省全额投资;县道公路的“安全保障工程”经费,省补80%,地方配套20%。收费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所需资金原则上由经营业主承担。今后凡新、改建工程和大中修工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整个工程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其经费纳入工程概(预)算。
(四)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各市要对“安全保障工程”的计划实施、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做到专款专用。对规模较大的“安全保障工程”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施工,并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监理和验收制度。省将试行对适宜大综采购的设施(如钢质防撞护栏)实行政府采购,以降低费用,确保产品质量。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和网站等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扩大社会影响,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管理,保持良好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养护,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部分,保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公路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1-87820189(省公路局养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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