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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流 18 条促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采取积极措施,使物流业的发展逐渐走向成熟。 2004 年全省货运量为 12.5 亿吨,居全国第三位,比上年增长 21 %左右;全省货物周转量超过 2600 亿吨,比上年增长 23 %左右。其中水运、空运物流依托独特区域优势和发达的地方经济,发展尤为迅速。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 18 条

   浙江省发改委等 12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浙江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该省物流业发展的需要,提出 18 条政策意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 规范物流企业注册审批简化物流企业登记注册程序,取消经营国内铁路货运代理、水路货运代理和联运代理的行政性审批,取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资格审批。

2. 整顿规范收费管理取消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项目。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工商企业,可享受各项减免扶持政策。适当降低该省营业性大吨位车辆、集装箱、厢式车辆、专用车辆的养路费。

3. 提供税收优惠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它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物流企业在本省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对需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的,给予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物流企业技改项目可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4. 规范物流市场秩序统一市场准入标准,允许不同区域、不同所有制企业开展物流服务业务,规范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努力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

5. 优化城市配送车辆管理制定便于配送车辆市区通行和停靠的具体措施,提高物流配送效率。

6. 提高口岸通关速度凡符合通关提速条件的口岸,海运进出口货物通关提发货要在 24 小时内完成,空运在 10 小时内完成,特殊区域行业在 8 小时内完成。重点口岸逐步实行 “5+2” 、 24 小时工作制并在海关继续推行 24 小时预约通关制度。充分发挥内陆物流中心的作用,实行报检、报关、订舱、提箱、验货、仓储等一条龙服务。

7. 扩大现代物流业对外开放鼓励国外物流企业到省内设立物流企业,国外的资金、设备、技术,参与省内物流项目的建设或经营。大力支持省内物流企业 “ 走出去 ” 拓展国际市场。

8.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对具备较高信用等级资质的物流企业应给予重点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要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支持民间资本参与物流项目建设。

9. 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对省重点物流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应按照仓储、运输等相关行业标准控制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的,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给予供地。

10. 加强财政扶持省财政在每年安排的流通业贴息资金中,应明确其中一部分专项用于物流行业的发展。主要用于重点物流企业发展和重点物流项目、公共物流信息系统、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体系建设。各市、县(市、区)应提供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

11. 鼓励物流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仓储配送、货运代理等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重组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物流企业。

12. 扩大现代物流市场需求积极鼓励工商企业分离原材料采购、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交由专业物流企业承担。鼓励农副产品及食品、电子信息、医药、石化、纺织、服装、烟草等行业深化流通改革,增加物流配送的服务需求。支持专业市场交易方式与功能创新,扩大专业市场的物流需求。

13. 培育现代物流市场中介支持专业人才领办或创办中介物流服务组织。引导现有中介组织增加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

14. 着力建设现代物流中心加强现代物流规划引导,做好全省港口货运集疏运网络、干线公路集疏运网络、城市配送网络布局。通过新建、改建、扩建、整合的方法,培育发展一批现代物流企业集聚的区域性、国际性物流中心。

   此外,对努力提高物流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广物流技术和设备标准、加快现代物流人才培养、加强对现代物流工作的领导和舆论宣传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意见。

22 个部门参与的联席制度

   加快现代物流发展不仅已成当务之急,而且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许多部门和领域,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和基础性,必须发挥政府和市场 “ 两只手 ” 的作用,加强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在推进现代物流发展方面,浙江省颇有体会。

   浙江省把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实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2001 年,就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长牵头的 “ 现代物流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 ,成员单位包括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发展规划研究院、省人事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外经贸厅、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省邮政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办、上海铁路局杭州办事处等 22 个部门。

   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发挥综合组织协调作用,在制定规划,研究政策,深入基层调研,开展课题研究,促进物流统计体系、标准化、信息系统、人才开发等软、硬件建设,宣传现代物流理念,引导培育物流企业发展和物流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市也相继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并有效开展工作。省物流办还加强与大专院校、咨询机构、行业协会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中介组织的作用。

   现代物流工作是从开展课题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起步的。出台了一系列规划和政策。

   几年来多形式、多层次地组织开展宣传传播、研讨交流和人才培训活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选择一批优势企业作为 “ 浙江省现代物流发展重点联系企业 ” ,加强引导、扶持和服务,促进其更快更好地发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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