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保价,快件丢了咋办?
2008/3/10 9:39:36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编辑:1
崔女士说事:不是说邮件快递3天就可以到吗?怎么我的邮件寄出半个月了也没有到啊?2月19日,我寄出了一个价值1800元左右的新行李箱,用包裹箱从济南寄到天津。由于东方捷运公司有一个营业员唐先生和我们已经很熟了,当时我就没有去营业厅,直接在唐先生那里填了一个快件,当时是“天天快递”公司的单子,不过唐先生跟我说他回去帮我改填成东方捷运公司的,并且告诉我2月21日就可以到。
后来我询问收件的同事,他说没有收到,我等不及了,2月25日打电话问快递公司,他们说帮助查询,可是3月3日回复我的时候说丢了。他们说要是同意赔偿的话,大概只赔偿200元。
记者调查:崔女士将快递的运单发给了记者,是“天天快递”公司的单据,只是填写了各项内容,并没有公司的盖章。记者采访了唐先生,唐先生证实说,当时确实填的是“天天快递”的单子,不过他回去之后寄出的确实是东方捷运公司的单据,而且是按照崔女士所填的内容原样填写的,这个通过公司也可以查出来。因为先前在“天天快递”工作,所以当时就用了那里的单据。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东方捷运公司员工张先生。张先生说,他们知道的情况是这样的,这个包裹北京方面收到了,因为在北京进行出库扫描的时候,系统显示转到了天津。可是在天津提货的时候,却没有了。具体的问题出在哪里,他们也不清楚。
张先生说,后来他就联系了崔女士,告诉她,由于邮件没有保价,按规定的话,只能按照邮费的2倍赔偿,如果和客户合作关系很好,也可以商议赔偿邮费的3倍;如果不同意的话,他们只能继续查找,这是行业的要求。
提醒:保价是寄件人在办理快递时,向快递公司声明所快递物品的实际价值并足额投保,一旦由于快递公司的责任发生货物损失,快递公司将按照实际损失给予寄件人足额的赔偿。因此,保价相当于财产保险,保价费是保险费,当所快递物品损失时,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不超过办手续时声明的实际价值。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