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面运输被雨淋 运输公司承运人全责赔付
2008/2/26 10:43:13 来源: 作者/编辑:1
“天有不测风云”这句话用在运输司机王宝明(化名)身上算是很恰当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淋湿了王宝明负责运输的货物,让他成了被告。2007年11月13日,乌鲁木齐市沙区法院判令王宝明赔偿吴新梅(化名)的货物损失和交通费共计5000元。
2007年5月8日,个体户吴新梅拿了70件挂面送到乌市一家运输公司要求托运到吐鲁番。司机王宝明向吴新梅开具了运输合同单,并将这70件挂面装上车。在运输货物的途中,天空中突然下起雨来,由于启程时天气良好,所以王宝明并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这一车挂面运到吐鲁番时已经被雨淋湿,收货人见到这车挂面后拒绝收货,无奈之下王宝明只得将这些被淋湿的挂面运回乌市。
吴新梅认为王宝明的过失给自己造成了4900元的经济损失,为此她将王宝明告上了法院。
沙区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查明了事实,认为吴新梅委托运输公司运输的70件挂面,因王宝明的过失致使货物在运输途中被雨水淋湿,无法销售,王宝明应该对吴新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007年11月13日,沙区法院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令王宝明赔偿吴新梅货物损失、交通费共计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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