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托运损坏 物流公司拒赔
2008/3/7 8:50:50     来源:     作者/编辑:1
本报讯 昨日,小张从重庆来电反映称,其在海口一物流公司托运电脑主机到重庆,在收货时发现电脑主机损坏,但该物流公司不肯赔偿。目前,海口工商部门已介入调查。
  小张介绍,他是海口籍的大学生,2月28日他将一台电脑主机通过海口一物流公司托运到重庆。3月2日,小张取货时发现原本完好的电脑主机外壳已破裂。小张认为电脑主机在运送过程中被摔了,因此拒绝签收。小张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或维修时遭到拒绝。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该物流公司海口分公司负责人王女士。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托运单后面印有合同规定,只负责托运的货物外包装是否完整,要保障货物是否有被摔坏等要另外缴纳保价费,而小张在办理托运时决绝了他们提出对易碎物保价的建议,因此该公司不存在责任。
  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李君律师认为,物流公司不能以格式合同、声明、通知、告示等形式将不合理的条款强加到消费者头上。如小张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电脑在托运后发生损坏而造成损失,可向该物流公司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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