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运货”招牌蒙骗商贩 运跑20万元辣椒
2006/12/21 8:43:54     来源:新疆都市报     作者/编辑:1

货重24吨、价值20万元的辣椒从沙湾运出没多久就没了踪影,感觉不妙的货主连忙报警,警方就此破获了一起有预谋的诈骗案。12月11日,记者了解到整个案件的始末。

今年9月的一天,两个自称是司机的男子来到库尔勒某物流公司驻乌鲁木齐调度室,打听有没有人需要运货。一名工作人员看过两人证件后,为他们联系了在沙湾做辣椒生意的张亮、杨力(化名),两名男子将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交由张亮、杨力审验。经过一番核实,9月29日,双方签订了运输合同,张亮、杨力将价值20万元的24吨辣椒装上了车。

开始的几天,张亮还和一名司机通过几次电话,到10月4日,两名司机和一车货物就销声匿迹了。情急之下,张亮和杨力于10月9日带着两名司机“杨荣赞”和“曹苏朝”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来到沙湾县公安局经济侦察大队报案。经核查发现,车辆手续全是伪造的,司机姓名也是假的。

警方立刻立案侦查。开始,民警根据辣椒市场行情,辗转武威市、吴忠市、青铜峡市,最后来到银川市。由于“杨荣赞”和“曹苏朝”在这里将最后11吨辣椒卖掉,惟一的线索因此断了。正当侦破工作陷入僵局时,一名民警突然灵光一闪:“假证上的发动机号可能是真的,说不定能查到车主。”

果不其然,民警就此查到了车辆的主人——张红军和苏奇,11月20日,民警在天津市将张红军和苏奇抓获。据张红军和苏奇交待,他们都是货车司机,为了快速发财,他们利用物流公司,将“黑手”伸向没有太多防范意识的农民或商贩。

民警为此提醒,签订承运合同时,有关单位和人员应认真核对承运人及司机的相关证件,查验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是否与行车证记载的相符。发货方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后,最好能派押车人员跟随。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发货方不但要跟承运人签订合同,还应该和物流公司签订合同。

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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