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邮递员的“公器私用”透视邮政物流
2007/3/23 12:28:04 来源: 作者/编辑:1
“想收汇款,先买邮递员的洗衣粉”。2006年12月14日,河南日报焦点网谈刊登了一位读者的来信:“我家是方城县独树镇的。5月份,在外打工的哥哥寄回300元,邮递员收费3元。9月份,我家又收到700元,邮递员让掏7元买他家小卖部两袋洗衣粉。邮递员这样做合适吗?是不是乱收费?”
来信刊出后,笔者在大河网上看到了许多网友的留言,大家把矛头都对准了这位邮递员:“希望当地邮政部门对读者反映的情况查证一下,如果属实,请尽快纠正邮递员的错误行为。”还有的网友给这位读者支招:弃邮局汇款不用,改用银行汇款。
固然,邮递员的错误该由其本人来负责,但笔者觉得该查证的并非仅仅是邮递员本人的问题,他所暴露的问题其实是另有背景的。据了解,河南省邮政系统内部有一项这样的规定:“全员参与搞物流营销”。大家可以到河南一些地方的邮政局走访一下,基层邮政职工都有销售各种商品的任务,象洗衣粉,酒,月饼,挂历,各种调料,酱油,手机卡,明信片,春联等等,凡是市场上能销的东西,邮政职工基本上都销售过。每月都有这些营销任务,许多职工因完不成任务而怨声载道,但局领导态度强硬:这是自上而下分配来的“邮政物流”任务,完得成得完,完不成自己得填付工资买断!为了不至于使自己每个月的工资都积压成这些商品,所有在职的邮政职工整天都想着如何托亲拜友,想方设法完成多如牛毛的“物流”指标。可毕竟,邮政职工不是商品零售商,他们还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为了完成上头压下来的“物流”任务,许多人就把心思动用在了如何促销商品上。象河南日报读者所反映的这位邮递员就是一位“慌不择道、误入歧途”的典型。当然,这样蛮干的邮递员毕竟是少数,但反映的问题却值得深思:邮政物流业究竟能不能这样搞下去?
笔者认为,邮政物流业靠“全员参与搞营销”的做法实际上是在搞“错位竞争”,即与专业商品零售业抢饭吃!与专业的商品零售业搞竞争,邮政行业恐怕不是竞争对手,而要想在这场竞争中获利,就很容易诱发诸如“取汇款要搭售洗衣粉”之类的问题。可以说,方城的这位邮递员之所以会这样“公器私用”,就是这种“错位竞争”导致的错误后果。虽然,邮递员邮政业务中搭售商品的行为在河南而言是个个案,但它也确实是目前内地邮政物流业走入歧途的一个缩影。透过问题找病因,我们更应该反省的是邮政物流业的发展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那么,今天出现了一个搭售洗衣粉的邮递员,明天还有可能会出现一个搭售洗衣机的邮递员,邮政行业如此这般地发展下去,岂不是会落得个“为种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严重后果吗?
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任何行业发展任何产业都得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邮政行业的专业优势就在于遍布全国城乡的实物传递网络。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个优势?笔者认为,抓好“传递”是关键!也就是说,邮政物流的优势在于,为货物或物品的流通提供“方便快捷”的运输、传递载体,而不应是越俎代庖地在商品流通链条的两头中扮演“自产自销”的角色。当然要搞活一个完整的物流系统,邮政物流也必须重视整个流通链条的每个环节,必须充分抓住来自产、供、销各个环节的市场信息,使邮政信息网、金融网、运输网得以充分“融合”,形成一套“反应灵敏、速度快捷”的邮政电子商务平台,并在此平台的支持下搞好“安全、方便、快速”的物流运输和传递服务体系,更好地为社会多层次、个性化的物流需求提供硬件载体。邮政物流只有发挥出自己的这个比较优势,做到“别人传不到的我能传,别人运不到的我能运,别人运着亏的我能运着赚”,才能使邮政物流得到长远的发展。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