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区多发新型物流犯罪
2007/7/25 14:56:08     来源:上海商报     作者/编辑:1
只需花10~20元,便能从贩假者手中购买一套假《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及罚款收据,驾驶员就可以驾驶超载车辆在道路上通行无阻,事后还能凭借假罚款收据回单位报销200元;一个从泰国进口的集装箱内废塑料粒子莫名其妙缺少,查验集装箱箱门和海关封志等均完好无损,没有被开箱的痕迹,但事实上缺少的货物价值累计已达6万余元……

物流领域种种稀奇古怪的案件在上海港已发生了多起,而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近日,记者采访了上海港公安局后得知,物流领域周转环节众多,周转时间过长,被害单位一旦受损,往往难以找出到底是那个环节出了问题。而购买假证者也为节省成本或逃避处罚而鼓励超载、使用假车辆行驶证运营,在员工雇佣上也没有把好教育关。

为此,从去年开始,针对这种新型的港区犯罪活动,上海港公安局联合虹口检察院等相关政法机关,开展以打击利用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在辖区实施犯罪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及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制贩假证的犯罪嫌疑人由一季度的45人下降到二季度的7人。

截至去年底,上海港已经位居世界货运港第一和世界集装箱港口第三。而在航运中心加快发展的同时,针对上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和港区货物及港区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也发生很大变化,犯罪手法翻新、类型增多。据统计,今年以来虹口区检察院共受理上海港公安局移送审查并作出批捕决定的涉及港口犯罪案件75件93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4%和93.8%,审查起诉97件110人,同比上升203.1%和139.1%。案件均已提起公诉,已起诉110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39.1%。其中涉及制贩假证52人,占近50%。

上海港公安局告诉记者,以往港区内的犯罪行为大多是小偷小摸,但这几年犯罪分子呈现团体作案的特点,制假售假、收赃买赃一条龙,打击难度较大。

案件曝光

蹊跷“处罚书”牵出巨额假证案

2006年6月初,上海某集装箱运输公司周经理接到公司驾驶员郭某电话,告知其被上海港公安局交通民警违章处罚并要求凭处罚单报销。郭某的车未到达港区,怎么会被上海港公安局交警处罚?周经理疑惑重重。于是,拿着郭某事后交给他的盖有“上海港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印章的《处罚决定书》及罚款收据来到上海港公安局咨询。民警对这份处罚决定书进行核查后发现处罚内容不存在,印章也系伪造。上海港公安局刑侦支队接报后,感觉该案背后一定有“故事”,立即组成专案组案立案侦查。

当天,郭某被传唤至专案组。郭某交代,“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是在金山枫泾道口向一男子以20元价格购买的,并交代车队内有不少驾驶员也购买过这种伪造决定书向公司报销。

为打掉这一制贩假团伙,上海港警方在枫泾道口开展了半个月的秘密侦查。7月18日中午,专案组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在枫泾镇的暂住地实施紧急搜查,缴获数百份空白“处罚决定书”和定额“罚款收据”,并在附近隐蔽窝点抓获卢某,缴获了盖有上海港、金山、浦东、普陀等10个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公章伪造的“处罚决定书”457本22850份和公安分局公章18个,江、浙两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发票和上海市定额罚款收据数万份,总面值达千万元以上。

上海港公安局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安徽省太和县与江苏省靖江市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付某及缪某等人,并查获大量印制好的“上海市定额罚款收据”、“上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发票”等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及大量制假工具。据统计,本案所查获的各种伪造收据票面价值达4000余万元。

案件曝光

窃贼“高技巧”半路打开集装箱

去年年底,上海集才化工有限公司向上海港公安局外高桥港区派出所报案称:该公司自去年10月以来,发现从泰国进口的集装箱内废塑料粒子缺少,查验集装箱箱门和海关封志等均完好无损,没有被开箱的痕迹,但事实上缺少的货物价值累计高达6万余元。

警方首先展开了大量内查外调工作,在证实泰国发货方没有少发货物的情况后,又排除了集装箱在港区装卸、封存期间货物缺少的可能。疑点表明,货物缺少很可能发生在集装箱从港区提走后到达货主目的地前这段运输途中。

警方调取以往集才公司货物承运单位的情况,想从中发现线索,可是承运单位不确定,给破案工作带来难度。警方综合分析已获取的线索后,把侦查的重点放在集装箱跟踪上。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海港警方成立专案组,制定了周密方案并进行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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