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已经过去六天了,可我一个多月前委托航铁物流托运的年货,到现在都没有收到。“2月7日,在我市打工的廖女士说,经过协商,航铁物流提出暂时赔偿3倍运费的解决办法,但她觉得这与自己的物品价格差距悬殊,没有同意。
客户:物流运丢了年货
2013年12月11日,廖女士花了70元钱,通过萨尔图区勤奋北路物流园区的航铁物流公司,向重庆开县的老家托运了一些年货。
10多天后,她给收件人打电话,询问年货有没有收到,收件人说没收到。
挂断电话,廖女士当即与航铁物流取得联系。经过工作人员查询发现,货物在成都中转站不见了。
廖女士说,她在大庆一家洗浴中心打工,忙活了一年,本想回重庆开县老家过年,提前给爱人、孩子和老人买了一些东西,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让她更加闹心的是,出于对物流公司的信任,她不但没有对物品进行保价,而且连托运的物品名称都没写,只是当时跟工作人员说托运的是衣服、鞋子和奶粉等。
客户:拒绝200元赔偿
针对此事,大庆航铁物流公司的负责人赵女士表示,由于客户没有对物品进行保价,而且物品名称栏中也没写明托运的是什么,只听托运人说是一些行李。行李中到底有没有奶粉、多少奶粉,他们并没有看见。
赵女士说,客户托运的终点为重庆开县,货物是在成都中转站找不到的。对方认定只是暂定丢失,也有可能年后清库时找到。
赵女士表示,她与成都中转站的物流公司多次沟通此事。对方表示,托运物品的实际价值认定不了,按照运费的3倍暂时赔偿客户200元钱。如果找到货物,他们再给客户发过去。
廖女士表示,她托运的物品价值2000多元,而航铁物流公司却只给她赔偿200元,价格差距悬殊,她无法接受。
消协:证明物品及其实际价值
针 对此事,萨区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 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 (邮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工作人员说,建议客户举证证明所托运的物品的详细清单及其物品的实际价值,然后再与物流公司进行协商。
工作人员提醒,托运人要详细填写托运清单。托运贵重物品时最好保价,一旦发生纠纷,客户好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