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丢了货按重赔偿不公平
2007/5/24 8:23:05     来源:     作者/编辑:0

太原王先生:我是太原市建南汽车配件市场的一位商户,4月6日通过学府街华宇物流给浙江一位客户发货,对方4月26日取货时发现少了一件价值3159元的货。我找到物流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说不会丢。经过很长时间,物流公司才承认货丢了,并且只按重量进行赔偿,结果价值3159元的货只赔了125元。4月19日,山西晚报刊登的“156元的货丢了,只赔12元”一文,也是反映物流公司丢货后的赔偿不公平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整顿物流行业。

太原陈婷女士:最近太原市大规模修路,交通拥堵严重,如果政府部门将机关单位的作息时间改成朝九晚五,可以缓解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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