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丢失发收货双方起纠纷 不签合同口说无凭难索赔
2007/6/4 9:19:48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编辑:1
找流动车主从海口托运货物到儋州,发货方和收货方因货物丢失一事相互起纠纷,却因当初只凭口头委托就将货物交给流动车主托运,车主又推脱记不起当初托运货物的事情。6月3日下午,发货主海南凯迪种子有限公司姚女士与儋州市的代理商叶女士,就此纠纷发生激烈争吵。
记者赶到海口龙昆南路凯迪种子公司时,姚女士与叶女士正在因货物丢失的事情争吵不止。据姚女士介绍,2006年双方签订协议,由叶女士代理凯迪公司的产品在儋州销售,叶女士一方指定凯迪公司每次将货物交给两名流动车主托运。每次交接货时,双方均没有同流动车主签任何书面交接货手续,仅凭口头交代了事。交接了5批货物后,有4批货叶女士方均称接收到了,但去年8月24日交流动车主托运的2箱青龙黄瓜仔,叶女士却称没有收到。因流动车主是叶女士方指定接货的,此次货主丢失应由叶女士方承担。
叶女士则称,他们根本就没有接收到流动车主托运的那批货物,此事不应由他们负责。双方当面与流动车主取得电话联系,对方则称此批货物是否交由他托运去儋州,他已经记不起来了。
姚女士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民众,托运货物一定要找正规的物流公司办理正常的交接货手续,否则发生意外难以找到证据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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