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并非绝对安全
2008/5/7 9:23:00     来源:     作者/编辑:1
短信声音:前段时间,我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宣称能看电视的手机。为交易安全,我选择了邮局的代收货款业务。可在收到货物后,我发现这款手机和网上描述的相差很大。

    短信发送号码:135××××5597

    短信发送人:金华市区王先生

    2008年3月初,金华市区的王先生在浏览网页时,被一家名为“北京BTV电视购物管理中心”网店介绍的一款能看电视的手机所吸引。在网店的推介中称:该款手机是为支持北京2008年奥运会推出的限量版手机,购买后消费者可随时收看奥运比赛,售价仅为1888元。该款手机实行全国免费邮寄,货到后付款,购买该手机15天内可退,3个月内可换。

    王先生觉得网站上介绍的这款手机性价比相当高,且手机到货后才付款,就决定购买。

    3月中旬,王先生收到了该网店邮寄来的手机,按照该网店规定必须付款后才能验货。在支付了1888元后,王先生打开了包裹,却发现里面的手机与网站上介绍的产品外观存在一定差距。“考虑网店15天内可退货的承诺,在收到手机时,我并没有多加留意。可在后来的使用过程中,我发现这款手机与网站介绍的相差越来越大。”王先生说,所谓的能随时随地看奥运,实际上却只能收到两三个非常不清晰的电视频道;所谓的超常待机15天,实际上用了两天就没电了。

    发现自己被骗后,王先生多次与该网店电话联系,而对方却推说负责人不在不能告之退货的办法。之后,王先生委托北京的朋友找到北京BTV电视购物管理中心,该中心的相关人员则表示该款手机并不是他们销售的,他们并没有开设这样的网店。

    网购选择付款方式很重要

    所谓代收货款是指,买家在提货时把钱交给货运公司(邮局EMS或者快递公司)。代收货款购物有三个步骤:第一步买家提供地址和电话;第二步卖家根据买家的地址发货;第三步买家提货时把款交付给货运公司。通过这种方式交易,表面上看非常安全,但实际操作中却仍存在着不少猫腻。

    浙江杰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季建平认为,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邮局代收货款这种新的消费方式缺乏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消费者采取这种方式购物,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能得不到有效保护。

    金华市邮政局市场经营部的相关人员告诉记者,代收货款业务有付款后验货和验货后付款两种形式,具体实施哪种交易方式,要看发货方(公司)提出的要求。该工作人员说:“像王先生经历的情形,就是手机的发货方在快递时就要求付款后验货,我们在送货时也会按照对方的要求执行。因此,我建议网购时选择代收货款的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就要与商家谈好,选择先验货后付款的方式。”

    货到付款并非绝对安全

    有着4年网店从业经历,“国货最美”(淘宝网上的网店)店的店主“小女仙仙”认为,代收货款的两种交易形式都有一定的风险。

    付款后验货是指消费者只有在支付货款后,才能打开包裹查看里面的物品。由于送货的快递公司只是运输商品的中介,并不能承担对商品质量的保证。因此,消费者在签字付款后,就意味着交易完成。在打开包裹后如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就只能找出货的商家协商。

    对于验货后付款,“小女仙仙”认为对于部分特定的商品,这种支付方式也有不足。她说:“像衣服鞋帽这类网购的商品,通过简单的检查,就能发现货物是否正常。可对于手机类的数码产品以及化妆品等商品,消费者无法通过简单的验货鉴别其质量,只有使用一段时间后才能知道产品好坏。另外,我想当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消费者面前催促付款时,大部分人都不可能花很多时间来验货。”

    (本报记者 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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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系统最安全

    作为有一定经验的网店从业人员,“小女仙仙”建议网购的消费者使用支付宝、Chinapay和财付通等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系统。因为通过这些支付方式交易,对于消费者和商家来说都比较安全。消费者可在收到货后花长时间来检验货的质量,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可直接提出拒绝付款、退货等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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