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流通毒品 负责人将受审
2006/12/5 9:22:09     来源:韩绍鹏     作者/编辑:0

26岁的原北京市华宇四海物流有限公司新发地信息质询部负责人潘连栋,为谋求非法经济利益,采用以电子琴藏运毒品。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被告人潘连栋涉嫌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6年5月8日16时许,潘连栋在北京市丰台区天亿九州环宇市场5号福滨物流有限公司,提取他人从广州托运到京、夹藏有毒品的木箱时,被当场抓获,从木箱内电子琴的夹缝中起获成分为甲基苯丙胺的冰毒、麻古,共计597余克。后又在潘连栋工作的华宇物流集团新发地分公司内起获成分为甲基苯丙胺的麻古200余克。

公诉机关认为,潘连栋大量运输毒品,且非法持有毒品,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应以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现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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