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余万元货物“人间蒸发”
2005/11/30 9:33:13     来源:金华新闻网     作者/编辑:
近日,以承运货物为名进行诈骗的案犯刘春安被武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此,震惊该县货物联托运业的50余万元货物特大诈骗案侦破工作尘埃落定。
    家住山东曹县的刘春安,2005年3月31日化名“刘杰”承运货物,将武义县货物联托运公司一车价值50余万元的货物,从武义出运后在途中“人间蒸发”。这一天,武义县某货物联托运公司老板李某,通过义乌某货运信息部联系到了化名“刘杰”的大货挂车车主和司机熊某,并签订了一份由武义至西安价值50余万元的货物托运合同。合同规定应于4月3日到达西安,可在4月3日西安那边卸货点始终未接到货,车主“刘杰”也联系不上。后来,终于联系上了司机熊某,但熊某却说不认识“刘杰”,只是帮“刘杰”临时开车的。行至中途“刘杰”就让他回家,至于那批货物运到哪里去不清楚。
    联想到该货车车主“刘杰”出现的种种迹象,武义某货物联托运公司老板李某意识到遇上骗子了,运出的货物凶多吉少,于是向武义县公安局报案。鉴于案情重大,武义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两个月的侦查,查实化名“刘杰”的犯罪嫌疑人是山东省曹县楼庄乡东滩村的刘春安。6月15日凌晨4时,在当地警方配合下,睡梦中的刘春安在家中被抓获。
    今年40多岁的刘春安曾是当地一家砖瓦厂的股东之一,前些年赚了一些钱,可是从去年开始,因经营不善,办砖瓦厂亏了20多万元。为了尽快捞回损失,刘春安开始策划骗局。他先是化名“刘建中”,盗用别人的身份证借钱买来大货挂车,接着四处寻找“猎物”。他觉得浙江经济发达,寻机捞上一票应该不难,于是他又化名“刘杰”,于3月25日临时找了一个驾驶员熊某,驾车来到了义乌市。3月31日,经过义乌某货运信息部的介绍,用虚假证件与这家联托运公司签订了托运合同。截至6月下旬,从武义骗走的50余万元货物,除了被刘春安当做废品卖掉一部分外,其余大宗货物已被武义警方成功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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