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平台型企业诚信是根本
2014/11/7 16:54:43     来源:现代物流报     作者/编辑:王佐

信息技术的功能开发和广泛应用、道路运输市场的扩大开放、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涌现,三者风云际会,使得所谓平台型道路货运企业蓬勃发展。

毫无疑问,在道路货运领域,我国已经产生了一批行业领先、各具平台经营特色的道路货运服务企业,比如传化公路港、安能物流、林安物流、卡行天下等。虽然它们的市场定位有所不同、经营管理模式不尽一致,但都以解决“车找货、货找车”的基本问题为导向,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竞争性原则,大胆应用信息技术最新成果,不断创新物流管理服务功能,极大改善了运力供应与运输需求信息不对称状况,提升了道路货运市场效率,促进了物流业转型升级,已经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和良好社会效益。

一时间,谈论平台成为一种时髦;做个平台型企业已然成为一种时尚,甚至有时被业内称为物流业发展的趋势或方向。

但究竟何谓平台型企业?恐怕在现阶段还是见仁见智的。因为“平台”的名词性和概念性在物流业界还没有被明确界定,以致与“物流”一样,大家都可以发表意见、抛出观点,但即使有不同意见,也是各说各的,并无什么交集,实际无法做检验和质证。有时所谓的平台功能或模式创新,可能只是因各自市场定位有所不同或有所侧重,而在经营管理上表现出一些差异化而已。业界应尽量避免对平台型企业的过度包装。如果寄望于所谓大数据相关性,忽视企业运行内在逻辑性,可能就是传统思维“摸着石头过河”在互联网时代的翻版。

不过,尽管“平台”的内涵和外延在理论上存在继续探讨的余地,有一点却可能是业界的共识(但未必严格遵守),那就是平台型企业自己不能也不应该直接参与平台交易。这应该是平台型企业商业道德和市场伦理的底线和红线。否则,平台将失去公共性、共享性和公信性,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集聚性、服务性和整合性,进而削弱平台自身生存发展的基础——公平性、统一性和市场性。

平台型企业应该是市场中性的。这是平台型企业的生存法宝。

实际上,在剔除各种附加于平台型企业身上的过度包装和延伸功能以后,我们不难发现,平台型企业在本质上就是个交易服务提供商。它设计了一种交易机制,为货运市场的运力供方和货运需方提供信息匹配和交易服务。平台得以构建的市场基础就是交易主体的信息不对称。而交易机制设计的要害就是诚信保证——保证平台交易安全。否则,谁会到这个不见面的平台上来交易呢?

不过,这种信息对接和服务交易机制,追根溯源,就是传统的经纪人(Broker)机制。经纪人是替买卖双方说合并收取佣金的人,是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撮合交易的居间人或代理人。换句话说,所谓平台型企业就是信息时代的经纪人、是组织化的经纪人。由此可见,平台型企业,包括道路货运平台型企业,天然具有与证券交易所或商品交易所同样的市场属性,它们的商业模式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只不过道路货运服务具有非标准化甚至客户化特点,因此平台的交易规则有些不同、相当复杂、甚至有时难以把握罢了。

正因为道路货运平台型企业面对的不是标准化的物质产品,才使得平台交易的诚信保证问题异常凸显,所以设计服务机制、制定交易规则、维护平台诚信就成了平台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最大挑战,也是差别化竞争的重要手段。“会员”也好,“加盟”也罢,都是保证平台诚信的手段,并不改变平台型企业本身的商业模式。

交易诚信保证是平台型企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传化公路港平台的建设发展,几乎可以完全归因于其首先应用信息技术解决了参与交易的司机诚信问题,这才使得公路货运市场供需双方敢于在平台上对接和交易。这与阿里巴巴在创新支付宝以后才得以迅猛发展没什么两样。

道路货运平台型企业为市场提供的是运输交易服务,利用的是运输市场信息的不对称,赚的是平台交易诚信保证的钱,获得的是平台交易安全溢价。这就是道路货运平台型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商业逻辑。所以,平台型企业最核心的业务是交易安全服务,其他所有服务功能都是在此基础上生发出来的。比如,对司机和卡车提供的各种服务都是为了吸引、留住和不断扩大交易客户基数。再比如,积累、挖掘和合法使用客户交易行为数据,并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只不过是平台模式的衍生品。显然,平台型企业对各种形式的平台衍生品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至于平台型企业直接或间接参与平台交易,放弃第三方定位,主要还是规模主义在作怪。当然,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的日趋成熟和广泛运用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为企业跨界经营或延伸服务提供了几乎无限的可能性和想像力,以至于平台型企业很容易忘记自己的市场定位和整合资源能力,误把承担了极大非对称风险的经营规模当作企业市场地位,误把超出自身整合资源能力的多元化经营——现在常常叫“一体化服务”或“全产业链服务”——当成商业模式创新或差别化竞争手段。这样做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一些不当参与钢贸融资运作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惨痛教训值得平台型企业借鉴。正因为如此,才凸显那些坚守中性原则的平台型企业的创新探索难能可贵。

可以预见,我国道路货运平台型企业群雄割据的局面还将继续下去,借助平台型企业提高道路货运业以致物流业的产业集中度还要假以时日。

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常态。当信息技术普及以后,平台型企业如何差别化竞争发展?当大数据能力普及以后,平台型企业又如何继续创新发展?

(作者单位为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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