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12月初,银川市张先生从北京托运了8台数码摄像机,几天后,他接到了领货通知单,就来到货运市场一家物流服务部提货。在验货单上签字后,他便将货物拉回家,谁知回家后打开箱子却发现少了1部数码摄像机。张先生十分气愤,便打电话询问物流服务部,对方理直气壮地说:“你把货都提走了,还找我干什么?”
据悉,今年以来,我区交通运输类消费投诉居高不下,全年共受理消费投诉860余起,其中货物服务类投诉占总量的64%,比去年上升了28%,仅银川市工商局就受理运输类消费投诉604起,以货物托运居多。这类投诉主要是由托运货物丢失、损坏赔偿、未按期交货、货运中介合同订立不规范等而引发的消费纠纷。
专家观点:
针对货运市场的发展现状,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办理货运业务时务必仔细阅读托运合同,弄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提货时要当场验货,注意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对一些贵重物品,一定要办理保价业务,以免发生纠纷后得不到赔偿。
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