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首饰途中丢失物流公司赔75元 老板苦恼不已
2008/5/15 8:55:25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编辑:1
3箱首饰在托运中不知所踪,物流公司称是货车在途中出了车祸所致,只赔偿运费的5倍也就是75元。这让在来宾市经营饰品生意的江老板苦恼不已。

  江老板向记者介绍说,他在来宾经营一家时尚饰品店。4月1日,他将一批价值8000元的首饰退回北京的供货商,打包好的3箱首饰通过来宾市一家物流公司托运。但该公司没有直接到北京的车,要通过柳州的一家物流公司转运。4月12日,负责转运的柳州某物流公司打电话告诉他,装有首饰的货车出了车祸,首饰找不到了。

  江老板找来宾某物流公司讨说法。可该公司负责人说,按照托运单上的规定,如货物有损坏,货运公司按运费的1至5倍赔偿,这批首饰运到柳州的运费是15元,公司最多赔付他75元。

  5月9日,记者来到来宾市的这家物流公司。该公司一负责人说,他们只负责把货转到柳州,对赔偿的事情无能为力,不过可以协助江老板调查货物丢失的问题。

  5月12日,记者联系到柳州某物流公司,该公司负责人涂某说,当时首饰运到南昌后,由南昌的公司总部装上另一辆车运往北京。4月12日,货车在山东地区出车祸,公司第一时间告知了江老板车祸详情。这批首饰在来宾运送时并未买保险,到南昌后虽由公司一起买了保险,但保险公司须按照物价部门的价值认证才赔偿,而江老板至今未提供物价部门的认证。

  江老板告诉记者,他曾多次找到来宾市物价局,要求进行首饰的价值认证,但物价局工作人员说,物主个人无权要求物价部门进行价值认证。

  来宾市物价局认证中心工作人员说,除非江老板报案,公安机关要求进行物品价值认证,物价部门才能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认证。江老板可以先把北京供货商提供的进货单拿给保险公司,看是否可以作为物品价值证明。

  当记者把物价部门的意见告诉涂某时,他表示理解江老板的困难,将通过公司总部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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