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手机 索赔竟“两个月后”
2010/3/18 14:20:52 来源:中新网-南方日报 作者/编辑:1
3月17日,在广州荔湾区工作的吴爽向记者反映,3月初,他的父母通过某快递公司给他寄了个手机,由于当时吴先生不在寝室,就让宿管帮他代收包裹,结果发现包裹空空如也,手机不翼而飞。
打开包裹空空如也
据吴先生介绍,2月底,家在桂林的父母通过快递公司给他寄了一款手机,价值高达2680元。3月3日,吴先生从网上得知手机快要到达后,就一直在寝室等 待。午饭时分,急着吃饭的吴先生交代宿管,如果自己不在宿舍,宿管可以代为签收包裹。
饭后,回到宿舍的吴先生收到了宿管代收的包裹。但是,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当他接过包裹时,包装完好的包裹却“感觉好轻”。他马上打开包裹,发现手机不翼而飞。
吴先生与父母联系后得知,在包裹寄出之前,他父母已经将手机用胶布包好。而吴先生拆开包裹后发现,里面包裹手机的胶布已经被拆开。
“肯定是广州这边拆的。”吴先生分析说,就在同一天,父母也通过同一个快递公司向深圳寄出两部手机,“那两部都没事,而我的就不见了”。
代收包裹究竟有无签单
吴先生仔细检查包裹后惊讶地发现,包裹单上并没有签名,他马上向代收包裹的宿管咨询。宿管告诉吴先生,在她代收包裹的时候,快递人员并没有向她提出签名的要求,甚至,快递人员还跟她说,签不签都无所谓。宿管阿姨还告诉他,如果需要签名,她肯定不会代收。
快递公司却有不同的说法,其工作人员告诉他,宿管代收包裹时,向快递人员表示她并不识字,后来快递人员当着宿管的面,在包裹单上签了吴先生的名字。
这解释让吴先生难以接受,“宿管天天在看报纸,怎么会不识字!”吴先生说,他所收到的包裹单并没有自己的名字,尽管他曾几次要求快递公司拿出包裹单与自己对照,“但是他们却没答应”。
3月17日,该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曾打电话给吴先生,通知他拿快递。不过,吴先生否认了,“我从来没有接到快递公司的电话,我手机上的通话记录也没有他们的号码!”
索赔遭遇“两个月后”
吴先生报警后,警察对吴先生的包裹进行现场检查,并让吴先生打电话给快递公司要求赔偿。
“现在我们也无法调查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坦言,由于包裹外包装完好,收件人也没有当着快递人员验收包裹,因此,“我们不能单方面相信他(吴先生),也不能单方面相信我们的工作人员,从桂林寄过来,那边的包裹里有没有东西,我们也不知道。”
不过,该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说,吴先生的手机最多可以获赔1000元。目前,公司对吴先生的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最终要由总公司决定,“估计要两个多月以后才可以出赔偿方案。”
提示
应该亲自签单验货
骗钱,遗失,损坏……快递业务问题屡出,不少消费者对快递公司的服务怨声载道。实际上,就在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提醒消费者,对于邮寄货物,消费者应该亲自签单验收,发现货不对板或者有遗失的,一定要拒绝签收。绝签收。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