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运坏电脑消费者获赔800元
2006/6/22 11:23:34     来源:海南新闻网-海南经济报     作者/编辑:0

消费者委托物流公司托运的一台完好无损的电脑,在到达接货人手里时,电脑显示屏竟然已经破碎。记者昨日从海口工商局龙华分局12315了解到,经过工商人员的调解,物流公司同意赔偿消费者1000元。 

消费者陈先生日前向12315台投诉,称其委托某物流公司海口分公司托运一台电脑从海口运往东方市。托运时电脑完好无损并经过物流公司人员查看。但该电脑在到达东方市接货人的手里时,接货人发现该电脑的显示屏竟然已经破碎。陈先生说,这件事是由于物流公司人员操作不慎引起的,他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损失1000元。但物流公司却表示,赔偿的金额不超过100元,只能是托运费的2倍。双方相持不下。无奈陈先生只好向工商部门投诉。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进行调查发现陈先生的投诉事件属实。物流公司有关负责人也承认由于自己员工操作不慎导致陈先生托运的标的物途中受损。但该负责人认为陈先生的索赔金额太高,不能接受。经过工商人员耐心调解,最后陈先生和物流公司达成和解:由物流公司赔偿800元给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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