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仓单融资
2014/9/29 15:56:31     来源:互联网     作者/编辑:

 仓单融资又称为“仓单质押融资”,是指申请人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融资单位指定的仓储部门(以下简称仓储方),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融资单位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融资单位依据质押仓单向申请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短期融资业务。

贷款按照有无担保一般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一般来说,银行认可的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如房屋、厂房、机器设备等,质押物主要是银行存单、国债等有价证券。尽管生产企业或商业企业的存货也具有一定的价值,理论上也可以进行抵押,但是由于银行难以对存货进行有效的监管,同时缺乏对存货市场价值的评估,一般银行不愿意接受存货抵押借款的方式。这样,对于那些缺乏合适抵押品的企业,尽管其拥有大量的存货,却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支持。大多数中小企业都存在这种尴尬的局面。

仓单融资实质是一种存货抵押融资方式,通过融资单位、仓储部门和企业的三方协议,引入专业仓储公司在融资过程中发挥监督保管抵押物、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担保等作用,实现以企业存货仓单为抵押的融资方式。

仓单融资适用于流通性较高的大宗货物,特别是具有一定国际市场规模的初级产品,如有色金属及原料、黑色金属及原料、煤炭、焦碳、橡胶、纸浆以及大豆、玉米等农产品。任何特制的商品、专业机械设备、纺织服装,家电等产品,一般难以取得银行仓单融资的机会。

目前香港、新加坡等银行及国内外资银行主要是向国外贸易商或国内公司设在境外的窗口公司提供保税货物仓单融资。近年来,国内也有一些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合作,以在国内非保税仓库暂时存仓的进出口货物为抵押,向国内企业设在境外的窗口公司提供仓单融资,并最终贷款给国内企业。

目前,有许多典当行开展了仓单融资业务,这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融资的方式,也是开拓典当融资的一条道路。为防范经营中的风险,典当行一定要和融资的企业、仓储部门签订三方协议,确保融资担保货物的安全,防止融资企业和仓储部门联手坑骗典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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