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药物一年多未收到 海口一货运部遭事主索赔
2007/1/4 8:49:41     来源:海南经济报     作者/编辑:1
近日,海南省儋州市通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的一姓尤的先生向本报投诉说,通达公司的员工委托海口新华路路通货运部从儋州办理托运药品到黑龙江齐齐哈尔,药物价值一万多元,但收货方至今没有收到药品。为此,记者进行了相关的采访。
  投诉:托运药品一年多收不到
  据通达公司的尤小锋介绍,通达公司授权给一姓刘的职工委托海口新华路路通货运部(以下简称路路通),从儋州办理托运药品到黑龙江齐齐哈尔,时间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收货方至今没有收到托运的药品。尤小锋说,他们托运的是农药品,托运的药品总价值13248.23元。而付给托运方路路通的运费770元。由于他们是老客户,每次都没有将托运的药物进行保价。
  收货人:根本未收到托运药物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华丰工厂的经理马学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3月份,他来海南与通达公司对帐时,发现托运的药物一直没有收到。今年6月份,收货方的马先生到广州路路通进行查看此事,但广州路路通根本没有接待他。于是,马先生又到海口进行处理此事,但还是没有结果。
  路路通:药物已经被广州清理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新港路的海口新华路路通货运部了解情况,该货运部的经理张超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是半年前知道此事的。并声称,通达公司所托运的药品,当时已经被广州当地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仓库时清理。当记者问其如何处理时,他表示,路路通只能赔偿1000元左右,但通达公司不同意赔偿1000元,至少要赔偿一万元左右,没有办法进行处理,也没有办法进行协商。
  记者从有关人士处获悉,根据有关规定,托运药物时,必须要对药物进行保价,在运输药物时发生丢失,托运公司要实价进行全额赔偿。没有对药物进行保价的,要有相关的证据来说明药物、数量和价格等。同时,双方在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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