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source公司建立可变成本物流模型的案例
2004/7/5 9:41:58 来源:物流技术 作者/编辑:
第三方物流Third-Party Logistics TPL,在国外也称“契约物流(Contract Logistics)”、“外包物流(Outsourcing Logistics)”、“代理物流”,是80年代中期才在欧、美发达国家出现的概念。第三方物流是社会化分工和现代物流发展的方向。作为社会化大生产和网络经济的产物,第三方物流在国外物流市场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由于目前我国第三方物流尚处于起步阶段,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大都是以前传统业务的简单整合,对第三方物流业务的运作方式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系统的模式。由于实践的限制,学术界对第三方物流业务模式的研究,也处于初级阶段。而业务模式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生存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本文将对第三方物流的业务模式进行初步探索,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1 第三方物流及其业务模式
第三方物流这一术语传到我国,只是近几年的事,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也是莫衷一是,如物流社会化、第三方后勤等。对于第三方物流的理解主要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第三方物流是指由与货物有关的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专业企业,即第三方来承担企业物流活动的一种物流形态。在有关专业著作中,将第三方物流供应者定义为“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回报,承担货主企业全部或一部分物流活动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形态可以分为与运营相关的服务,与管理相关的服务以及两者兼而有之的服务三种类型。无论哪种形态都必须高于过去的一般运输业者common carrier和合同运输业者contract carrier所提供的服务。另一种看法是,对外委托形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即由货主企业以外的专业企业代替其进行物流系统设计并对系统运营承担责任的物流形态。第三方物流是站在货主的立场上,以货主企业的物流合理化作为系统设计和系统营运管理的目标。而且,第三方物流企业不一定要拥有物流作业能力,也就是说可以没有物流设施和运输工具,不直接从事运输、保管等作业活动,只是负责物流系统设计并对物流系统运营承担责任。具体的作业活动可以采取对外委托的方式由专业的运输、仓库企业等去完成。
上述观点的差异,实际上也是对现实中第三方物流形态多样性的一种反映。其实,即使在发达国家,货主企业物流对外委托的内容大多还只是停留在物流作业活动上,物流系统设计可以委托物流业者来做,但系统的营运、管理仍然由货主企业自己承担。能够站在货主角度提供从系统设计、计划、管理到实施全面个性物流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目前还不多。
正是由于现实中第三方物流形态多样性,因此,只有选择正确的业务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才能获得竞争优势并能获取最大利润。通过对我国第三方物流业的分析,本文将第三方物流的业务模式划分为四种类型:出口集运与进口分销的业务模式、服务生产线的业务模式、分销配送物流的业务模式和速递+结转的业务模式。目前,大多数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业务模式正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发展这四种物流模式。下面将对这四种模式作详细阐述。
2 出口集运与进口分销的业务模式
这种业务模式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台湾、香港等国家与地区,这些客户一般分布在一些与中国国际贸易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客户包括贸易中间商、采购代理、供应商、最终用户等,这些客户的共同特点就是对增值服务和系统服务有较高的要求,目前,这些客户正不断从香港等地区的仓库转向内地,目的就是充分接近采购地或生产地,利用内地廉价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物流资源。以前,由于内地的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能力的限制,还有政策的限制,这些客户一般只能利用香港等地区的仓库等设施,而且,由于内地物流业的落后,物流商服务能力的限制,一般不能提供综合的物流服务,所以,这些客户在没有选择的余地下,只能将仓储、包装等服务放在成本相对较高的香港等地,或将增值服务等放在自己本国,造成了成本的增加。现在,随着国内物流基础设施的发展和物流服务商服务能力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客户开始将包括仓储和分拣、包装、加工等增值服务从香港等地迁移到内地,这些业务主要分布在生产比较集中的制造基地,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地,靠近港口、铁路、公路网络,这些客户一般对综合服务的要求比较高,因此,这种物流服务模式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模式。
具体的业务模式描叙如下:
(1)出口集运:一般包括各种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手册集中报关、手册转关,货物进入出口监管仓库,并进行出口拼箱,然后运输到出口港区,进行出口,或者是加工贸易企业通过手册报关,或一般贸易企业通过清关,货物进入保税仓库,然后转关,进入港区进行出口。
(2)进口分销:一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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