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9/26 14:51:59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各有关单位:
  2016年,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逐步实施和《“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发布,大数据与智慧物流不断驱动行业变革,中国物流业进入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众多物流企业在技术、物流设备、商业模式等诸多方面不断探索实践,通过大数据和智慧物流技术、物流模式创新等引领企业抢占行业竞争的制高点,在提质增效、模式创新、积极推进高效透明、开放共享、诚实守信的中国物流新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走在行业前列,成为行业发展的标杆企业。
  为表彰对物流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树立行业典范,推动我国物流业持续快速发展,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研究决定,在全国物流领域开展“2016中国物流杰出企业”推荐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评选项目
  2016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评选范围
  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物流企业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设备制造、物流咨询及方案策划)。
  四、评选条件
  1. 参评企业正常运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企业业绩表现突出,业务增长较快,规模发展迅速,行业竞争力明显;
  2. 参评企业具备领先的商业模式和独特的运营模式,在行业内具有典型意义;
  3. 参评企业在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具备很强的典型性;
  4. 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评选方法
  1. 发放评选表格
  组委会秘书处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发布“活动通知”和“申请表”,进行“2016中国物流杰出企业”的推荐和征集工作。
  2. 评选表格的回收和初审
  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25家候选企业名单。
  3. 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20家“2016中国物流杰出企业”。
  4. 奖项公布
  在“2016(第十四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组织机构
  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八、评选日期
  1. 2016年8月20日—10月10日为推荐期。
  2. 2016年10月10日—10月20日为评审期。

  附件:

“2016中国物流杰出企业”评选申请表

填表日期: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民营及民营控股公司

□外资及外资控股公司□其他(请注明)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以下部分,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洁

企业基本情况(其他可附页做更详细介绍)

员工数量

 

固定资产规模

 

本年度营收总额(预计)

 

本年度营收增长率(预计)

 

本年度利润(预计)

 

本年度利润增长率(预计)

 

(请从技术、市场、商业模式、网络建设、系统优化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阐述企业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及行业示范作用。可另附页。)

 

(公章)

年   月   日

秘书处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评审委员会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物流网微信公众平台zj56156)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