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快出台“快递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
2011/1/17 14:37:04 来源:浙江物流网 作者/编辑:
随着人们对快递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深圳快递市场发展迅猛,每年的市场容量为30多亿元。巨大的市场潜力,引发快递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由于大小快递企业参差不齐,黑快递、非法快递充斥其中,违法经营现象极为严重,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用户权益难以保障。对此,政协委员彭辉波建议,要提高快递行业准入门槛,保障正规快递企业运营能力。
彭辉波委员建议,尽快论证出台《快
递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提高违规成本。要在提高快递行业准入门槛的基础上,以政府条例的形式设立“快递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即从事快递经营必须缴纳“快递服务质量保证金”。如从事同城快递缴纳5万元;从事省(市、自治区)内快递缴纳10万元;从事跨省(市、自治区)快递缴纳20万元;从事港、澳、台和国际快递缴纳50万元。
他认为,建立这种制度后,能够达到两个目的。首先,凡是由于快递经营者给消费者、客户造成快递遗失、损毁、延误等,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予以赔付,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启用“快递服务质量保证金”赔偿,违规的快递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予以补足“快递服务质量保证金”。
其次,对于每年快递服务质量低于行业服务质量平均水平的快递公司予以处罚,处罚标准可以设定为“快递服务质量保证金”的50%至100%不等。这样通过设立保证金制度,提高违规成本,促使快递企业自觉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本文来源:深圳商报)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