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超载货物保管费明确规定
2004/6/22 9:18:10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编辑:
近日,浙江省物价局发出通知,明确了超限超载货物卸载保管的收费标准。
根据这个通知,在本次“治超”检查中,公路部门提倡超载司机或车主自行卸载、驳运,对确需“治超”现场执法点提供卸载服务的按一定标准执行:货物装卸(驳运)费———吊车装卸每吨40元,铲车、叉车装卸每吨30元,人工装卸每吨20元。“治超”现场执法点提供3天的免费保管,超过3天不运走的,按每天每吨5元收取保管费。
据了解,这个标准为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适当下浮,装载收费按卸载收费标准执行。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