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赴澳门参加2007粤澳物流合作交流会的通知
2007/3/6 9:33:45     来源: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流通服务处     作者/编辑:1
各相关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重点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及相关市物流协会: 

  为贯彻落实2006粤澳合作联席会议确定的2007年粤澳服务业合作事项,推动两地服务业的合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我委陈冰主任和澳门经济局苏添平局长的商定,广东省经贸委与澳门经济局拟于3月下旬在澳门联合举办首届粤澳物流合作交流会。本次交流会旨在推动两地业界交流与合作,考察澳门物流业,加强政策了解和沟通,寻求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 

  2007粤澳物流合作交流会 

  二、时间 

  2007年3月29日—30日 

  三、地点 

  澳门 

  四、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澳门经济局 

  (二)广东物流代表团: 

  团 长:广东省经贸委副主任刘晓捷 

  副团长:广东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处长张文献 

      广东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处长冯惠钊 

  秘书长:广东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副处长黄建明 

  副秘书长:广东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副处长杨城 

  联络员:广东省经贸委市场建设处副主任科员田敏 

  五、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详见广东物流代表团访澳行程安排(附件一)。 

  六、组团要求 

  (一)请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中山、江门、东莞市经贸局各派一名负责人,同时各组织一名物流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负责人参团; 

  (二)请省重点培育现代物流龙头企业各派一名副总经理以上负责人参团; 

  (三)请广东省物流行业协会及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市物流行业协会各派一名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参团。 

  七、报到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3月29日上午11时在澳门皇都酒店大堂报到(地址:澳门得胜马路2-4号,电话:853-552222); 

  (二)需统一乘车前往的,请于3月29日上午8:30在省经贸委(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集中乘车; 

  (三)参团费用为1000元/人(含食宿、交通费)。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将参会报名表(附件二)于3月10日前传真并同时用电子文档报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 

  (二)为便于和澳门有关企业交流,请各参会企业准备好企业简介和有关宣传资料50份; 

  (三)请各团员自行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陈婕 

  联系电话/传真:020-83133349 

  电子邮箱:ltfwc@gdet.gov.cn 



  附件:1. 广东物流代表团访澳行程安排 

     2. 2007粤澳物流合作交流会参会报名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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