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中国物流创新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9/26 14:48:47     来源: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各有关单位:
  2016年,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的逐步实施和《“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发布,大数据与智慧物流不断驱动行业变革,中国物流业进入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依托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新常态。在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探索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的典型企业,它们代表了行业发展的未来,是提升行业竞争力的重要积极力量。
  为总结和推广物流企业的创新模式及实践成果,提升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6中国物流创新奖”评选活动。请各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
  一、评选项目
  2016中国物流创新奖。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三、评选范围
  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的物流企业及物流行业相关企业(如物流园区、物流信息化、物流设备制造、物流咨询及方案策划)。
  四、评选条件
  1. 参评企业正常运作两年以上(含两年),且有较好的盈利水平,企业业绩表现突出、业务增长较快、企业规模发展迅速,行业竞争力明显;
  2. 参评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管理和物流服务的创新,在商业模式、服务产品等方面创新升级,在行业内具有典型意义;
  3. 参评企业拥有自主研发的物流先进技术,推动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在现实运用中产生了积极效果;
  4. 参评企业积极探索企业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径,在推动中国物流业发展上具备较强的示范意义。
  五、评选方法
  1. 发放评选表格
  组委会秘书处通过新闻媒体、传真、信函及网络等渠道向全国范围内的相关企业发布“活动通知”和“申请表”,进行“2016中国物流创新奖”的推荐和征集工作。
  2. 评选表格的回收和初审
  组委会秘书处对回收的有效申请表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25家候选企业名单。
  3. 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20家“2016中国物流创新奖”企业。
  4. 奖项公布
  在“2016(第十四届)中国物流企业家年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著名专家学者和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组织机构
  大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社,秘书处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
  八、评选日期
  1. 2016年8月20日—10月10日为推荐期。
  2. 2016年10月10日—10月20日为评审期。

  附件:“2016中国物流创新奖”评选申请表


“2016中国物流创新奖”评选申请表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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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民营及民营控股公司

□外资及外资控股公司□其他(请注明)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请申报人认真填写以下部分,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洁

企业基本情况(其他可附页做更详细介绍)

员工数量

 

固定资产规模

 

本年度营收总额(预计)

 

本年度营收增长率(预计)

 

本年度利润(预计)

 

本年度利润增长率(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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