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备货车也要办理营运手续
2005/12/27 8:45:11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编辑:
明年起,自己厂里的货车如果没有办理营运手续,即使给自己厂里运点货物都要因涉及非法营运而被处罚了。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处获悉,明年起凡车籍所在地在温州市境内、尚未办理营运手续的货运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手续。

  据不完全统计,市区现有营业性货车6155辆,而2吨以下非营业性小货车达7176辆,这些货车大多数从事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运输业务。它们严重扰乱了我市货运市场正常秩序,侵犯了营业性货运经营者正当合法权益,每年逃漏国家税费千余万元。

  根据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不按规定办理道路运输证而外出运货,一旦被运政部门查获,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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