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货运信息 将处三千以下罚款
2008/12/8 16:30:41     来源:都市晨报     作者/编辑:1
《徐州市道路货物运输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明年元旦实施。根据该《办法》,对存在发布、提供虚假运输信息、强行代办货运服务业务超限、超载配货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道路货运服务业如货运代理(代办)、货物信息配载、货物仓储、中转等蓬勃兴起,从几年前的几十家发展到现在的近千家。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在主次干道两边商铺前随意停放运输车辆、装卸货物等,秩序较为混乱;也有的用不正当手段争抢货源,倒卖货源,有的发布虚假信息,欺诈顾客,有的漫天要价甚至威胁货主和车主。

  《办法》规定:对存在发布、提供虚假运输信息、强行代办货运服务业务超限、超载配货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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