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快递丢了相机只赔20元!”
2008/12/8 9:20:37 来源: 作者/编辑:1
相机被寄丢过后赔偿只能按重量计算唐女士———
本报讯 丢失数码相机只赔20元?!日前被宅急送公司丢失包裹的唐女士得到了这样的答复。对此律师表示其可通过诉讼解决。
唐女士称,她于10月23日请宅急送公司为其寄送了一个数码相机。
11月10日,唐女士被告知数码相机在运送途中丢失,宅急送公司会进行赔偿。但由于她运送之前没有选择“上保险”,故只能按照货物重量标准赔偿20元。
上星期,唐女士向宅急送公司说明不满意赔付数额,理赔专员表示会再研究,让她等通知,但到现在一直没有结果。
记者致电宅急送公司客服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规定,寄件人必须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上保险,一旦货物出险,保险公司以货物实际价值为依据来赔偿。若没有上保险,则按照快件运费的5倍或普件一公斤20元的标准赔偿。
律师说法
为此,王许律师事务所吴铁军律师表示,虽然宅急送快递公司之前将关于货物丢失赔偿的规定印在派送单的背后,但消费者在正面签字的时候,往往注意不到后面。
这种条款法律上称之为格式条款,对消费者不利。法院在审理上往往会倾向于消费者,唐女士可以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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