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接力”货物受损咋办
2007/2/9 11:25:06     来源:     作者/编辑:1
近几年来,物流业突然成了个赚钱的行业,大大小小的物流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起来,物流业繁荣的背后是各种物流公司鱼龙混杂。有的公司本没有什么运输能力,只是充当物流的“二道贩子”,将业务转包,从中赚取差价。南京一家设备制造公司就不幸遇到了这样的物流公司,结果货物被第二家物流公司损坏,损失惨重。结果设备制造公司将这两家物流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经法院调解这两家物流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物流公司原来是“二道贩子”
  南京的这家设备制造公司是专门生产数控设备的企业。两年前,深圳的一家工厂知道了设备制造公司生产数控设备,在来南京实地考察后,双方签订了购买两台数控车床及附件的合同。剩下的工作就是将这两台数控车床运往深圳。设备制造公司找到了南京一家名为“发德物流”的公司,并委托该公司运车床到深圳。双方约定,如发生货物缺损、短少或不按指定时间、地点交货,由承运方发德物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运费为2200元,货到付款。当天,设备制造公司就将车床和附件交给了发德物流。然而,发德物流竟当了一回“二道贩子”。
  其实,发德并没有什么车辆搞运输,而是转头就找了叫林达的物流公司,委托他们将两台车床运往深圳,运费为2000元。这样,发德签了字就轻轻松地赚了200元差价。签完合同后,发德就将两台车床送到了林达物流的仓库。但林达物流的叉车工操作不当,将车床翻倒在地,这种精密车床受不了这么大的折腾。省轻工协会做了查勘评估,结论为这次事故是由于在装卸过程中,卸离装运车辆时卸货不当所致,直接经济损失约39365元。设备制造公司在轻工协会的结论出来以后,立刻就将两家物流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车床损坏造成的直接损失,以及因不能履行与深圳那家工厂合同而导致的间接损失,共计52415元。
  转包出去也要负赔偿责任
  溧水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发德物流公司辩称,设备制造公司的机床受损,是在其将机床交付给林达物流之后,林达物流人员操作不当导致的。因此,应该由林达物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林达物流辩称,设备制造公司只与发德物流有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基本原理,林达物流不应当向设备制造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设备制造公司只能向发德物流主张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设备制造公司与发德物流之间,发德物流与林达物流之间,均建立了合同关系,且符合运输合同的构成要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发德物流、林达物流针对共同将两台机床运送到深圳而言,三者之间又是关联的,因为林达物流在接受发德物流转让的托运业务时,就明知托运货物的货主、货物内容、托运目的地等事项,而发德物流对这项托运业务内容的明知,也是不言而喻的。最后,法院决定对三方进行调解。三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林达物流赔偿设备制造公司的机床损失32000元,“二道贩子”发德也脱不了干系,赔偿91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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