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五类现代物流业企业获重点扶持
2006/7/3 9:19:15     来源:衢州日报     作者/编辑:

近日,衢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培育和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确定扶持发展现代物流业五方面重点。

衢州市扶持发展现代物流业五方面重点为:(一)第三方物流企业,即通过计算机网络信息化技术和物流装备来整合传统货物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服务等部分或全部物流环节,主要通过为社会提供综合服务并以服务类收入为主营收入的企业。(二)从传统货物运输、仓储、货代等向第三方物流转型中的企业(简称转型企业)。(三)内部物流企业,即整合延伸内部物流链、开展网上交易或将内部物流业务剥离外包的工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企业)、商贸企业、专业市场等。(四)为物流企业配套服务的计算机网络信息企业,即利用计算机网络设备,为物流企业从事货物运输管理、物流信息发布、提供网上交易和电子口岸等信息服务的企业。(五)在衢州设立分支机构的国际、国内著名物流企业。 

具体扶持政策有:一是奖励政策。市财政从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一块资金,用于支持补助物流企业和相关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奖励。二是用地政策。对进入市政府规划的重点物流中心或市政府认可的新建重点物流项目,属直接用于物资储备、运输装卸等物资储运的用地,按工业仓储用地,采取公开出让方式配置;属政府特殊扶持的公益性、基础性物流项目的用地,可按工业仓储用地,采取协议出让方式配置;属于商业市场用地的,经市现代物流发展领导小组对项目及有关企业资质审定后公开出让。对在市综合物流中心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特事特议。租赁国有土地正常经营的,前2年可免收土地租金,第3-5年减半收取。三是税费政策。对进入市政府规划的重点物流中心或其它由市政府认可的新办物流企业和新建项目,享受《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到衢州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的若干政策意见》所规定的工业生产型企业财政税收和水电优惠政策,给予一定年限的返还。项目投入使用后第1年除收取办理证照工本费外,对涉及消防、治安、卫生、综合行政执法、检疫检验等有关部门的各种行政收费一律免交,第2年至第5年按有关规定应收取的费用减半收取。经市现代物流发展领导小组认定的重点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可以享受农业龙头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和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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