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800多元物品寄丢 快递仅愿赔6成
2014/12/30 13:59:31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编辑:

 “价值879元的物件寄丢,快递公司仅愿意赔偿500元。”近日,长沙熊女士在华声在线消费投诉发帖,质疑申通快递的赔付标准。申通快递售后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包裹已证实遗失,将与熊女士做进一步协商。

投诉:快递遗失 申通仅愿赔6成

11月25日,熊女士委托申通快递长沙岳麓公司火炬城分部邮寄一件价值879元的羽绒服,单号为968519076001。

11月29日,衣服迟迟未送达,熊女士查询单号发现物流进度显示包裹破损,为空包。她辗转联系申通客服得知羽绒服遗失。

“客服回复,衣服已证实找不到了,申通可以做等价赔付,且承诺最少按衣服原价赔付。”熊女士称,但直至12月26日,长沙申通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再次和她沟通时,赔偿金额却变成了500元。

“照理他们应该赔我羽绒服的钱和邮费,这两项加起来有894元,现在对方少赔了将近400元。我对申通的赔付方案提出了异议,长沙申通快递的工作人员说要我自己去找上海总部,而总部的售后电话却一直拨不通。”熊女士郁闷地说。

回应:将和熊女士进一步协商

申通快递95543售后工作人员回复记者,经查询单号,证实投诉人熊女士邮寄的快递已遗失,目前熊女士和网点针对赔偿问题还未协商一致。

该名工作人员称,记录上并没有熊女士的投诉信息,但发件网点已申报了包裹遗失,赔付也是发件网点直接联系客户在做处理,熊女士不同意赔目前偿赔付金额,总部将再与她做一步的沟通。

丢快件赔付不限于2~5倍邮资

2013年3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行。和旧版本相比,新《办法》针对当前社会反映强烈的野蛮分拣、邮件赔付标准过低等行为进行规范,并明确法律责任。

新《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约定赔偿事项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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