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电脑给快递丢了 女子说公司仅赔500元
2007/12/4 9:42:09     来源:海南新闻网     作者/编辑:1
20多天前,陈小姐委托海口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给在广东番禺读大学的妹妹,快递一台价值8000多元的手提电脑。结果这台电脑竟让这家快递公司"递"丢了。陈小姐要求该公司进行赔偿,快递公司只同意赔偿500元。陈小姐不肯接受这样的赔偿条件,向海口12315投诉。


8000元电脑给快递丢了

据陈小姐介绍,11月9日,海口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员到海口南宝电脑城进行上门办理快递服务。陈小姐当时在南宝电脑城买了一台价值8000多元的"联想"手提电脑,要送给在广东番禺读大学的妹妹,于是,委托上门服务的该快递公司服务人员办理了这台手提电脑快递服务手续。

按照该快递公司的许诺,这台手提电脑应在2、3天内寄到妹妹手中。然而2、3天过去后,妹妹给陈小姐打电话称,她没有收到电脑。随后几天,妹妹都说没有收到电脑。

于是,陈小姐向海口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反映了这一情况,要求查询委托快递的手提电脑的下落。该公司查询的结果告知,11月9日下午7点51分,陈小姐的手提电脑由该公司发往广州中转部。11月10日下午3点43分,该"快件"到达广州中转部。当天晚上10点,由广州中转部一名姓彭的人发往"广州大学城"(小陈妹妹读书的地方)。其后没有了下文。最终答案是,该手提电脑在这个环节被"递"没了。

陈小姐说公司仅赔500元

陈小姐拿着购买该电脑的8000多元的发票,要求海口某快递公司全额进行赔偿,遭到该公司负责人的拒绝。该公司负责人的理由是,由于陈小姐在办理该手提电脑快递服务手续时,没有要求对所托递的货物进行保价,没有交纳保价费。因此,按照该公司有关规定只能赔偿500元。

陈小姐对记者说:"当时我没有对所托递的电脑进行保价,完全是由该公司工作人员造成的。该工作人员当时介绍说,办不办货物保价都可以,办也可以,不办也行,他们公司一般不会把货物寄丢的。因此,陈小姐说才没有办货物保价。该公司把一台8000多元的电脑递丢了,怎么只能赔500元呢?陈小姐疑问道。

快递公司赔偿5000元了结

记者今天就此采访了海口某快递公司的负责人朱先生,朱先生称,在办理快递业务时只有办理了货物保价,才能按保价值进行赔偿。办理保价的费用一般是所保货物价值的2%至3%。当时服务员没有向陈小姐说清楚办理货物保价手续的重要性,这是该公司工作人员的失误。该公司愿就陈小姐电脑赔偿事情进一步协商。

经工商12315工作人员和记者的多方沟通后,双方最终就赔偿电脑事情达成一致意见,海口某快递公司赔偿陈小姐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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