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受损300元只赔80元 昌盛物流:是行规
2010/8/10 10:02:33     来源:浙江物流网     作者/编辑:1
近日,南昌市民黄女士向本报反映,8月3日,她委托南昌昌盛物流公司将34张防火板运至抚州临川客户处。次日下午,客户通知她称,取货时发现部分防火板上出现较大裂痕,严重影响使用要求退货。黄女士认为,昌盛物流公司应承担此次300元损失的赔偿责任,但对方仅同意赔偿80元。 
    就此,南昌昌盛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行业惯例和公司规定,防火板属于易碎物品,一般情况下不会接受托运,托运过程中损坏也不会赔偿。那么,在黄女士托运前是否予以告知呢?其称,就是因为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告知上述事项,他们才同意赔偿80元钱,否则分文不赔。 

    江西华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杨指出,南昌昌盛物流公司应当明确告知黄女士易碎物品不接受托运,一旦接受双方就要受到托运合同约束。同时,既然系南昌昌盛物流公司疏忽导致物品损坏,那就应当按照顾客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来源: 新华网江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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