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两万托运品破损只赔200元运费 快递业行规遭质疑
2008/6/22 17:27:06     来源:     作者/编辑:1
托运物品受损,托运公司只按运费赔偿。工商部门昨日明确指出,这种“行规”不合理,推行托运行业的格式合同迫在眉睫。 
  今年元月,江岸区全莹女士通过杭州中铁快运有限公司托运一台价值22000多元的跑步机。货到汉后,全女士发现外包装破损,跑步机严重损坏,维修花了1 

  180元。4月上旬,全女士拿着维修费票据要求中铁公司赔偿,公司承认对货物破损负责,但称只能按“行规”赔偿200元托运费。全女士不服,投诉到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托运人有权决定是否购买保险或进行保价运输。托运人未投保或进行保价运输,法律、法规又无赔偿限额规定,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经调解,中铁托运公司赔偿全女士修理费用1180元。 

  据了解,武汉曾经尝试推行托运行业格式合同,对损坏赔偿作出过明确要求,但遭到托运行业一致反对,现在大多数托运损坏纠纷仍是按照“行规”执行。由于格式合同无法强制实行,近期内推行仍有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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