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对物流发展的制约性
2008/12/16 15:03:11     来源:     作者/编辑:
国家对于物流的重视在近段时间出台的各项政策都可见绝非一般。但是实际效果如何呢,天知道;那么出台这些政策和法规到底要将我国的物流发展带向何处呢,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们,带向地狱!这绝非是危言耸听。

 中国的物流事业历经20多年的发展,终于迎来这生机勃勃的景象。但是在繁荣景象的背后也有着其落后、灰暗的成分,无论是从物流理念、物流技术上面我们都比国际上先进的物流实操企业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这是我们必须要承认的事实。国家在2004年12月份,已经基本开放了中国的物流市场,国外的物流巨鳄如洪水猛兽般终于等来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他们是不会放过任何到口的食物。在这之前,他们还强调他们的客户都是其在国际上的客户,现在做的只是延伸服务,然而这些物流大鳄们是孩子的脸,六月的天,说变就变:UPS立刻宣称中国的中小企业将是他们下一步发展的重点;TNT立刻在全国展开特许经营加盟活动;FEDEX不用说了,现在正在和大田谈判呢,他们看到了UPS在上海的后果(工人罢工),正在调整步骤,但是这并没有阻止FEDEX建立自己在上海的总部计划。想一想只有DHL还老实一点,但是请不要忘记,DHL是四大在中国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尤其是在中国的这种行政体系下,其实和中外运合作不失为一招上上之策。这是4大在中国的表现,再看看中国国内的物流企业吧,有哪个又拿的出手呢?对于我国的中远、中海、中储、中邮、中铁、中集、华通,这些中、华字头的国内老大们,看看他们都在做些什么吧,我实在是不忍心叙述---对内欺压,对外屈膝,这就是他们的策略。

 中国的各大与物流相关的行业部委都已经看到这种情况,尤其是在连锁产业,更是出现了"二张一朗"高呼限制国际连锁大亨们进入中国步伐的口号,但是这有何用,这是不可能的,我们没有《大店法》、《反垄断法》,我们的地方政府卖国贼是没有多大的区别的,他们才不管国内企业的发展呢,他们要得是政绩啊,要得是引资力度啊。所以想要各地方政府停止对于沃尔玛、卖德龙、家乐福等这种连锁企业的引进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要产生自己的巨头才可以,这是在连锁产业。再看看第三方物流产业,上面已经谈了,中国第三方物流产业的希望在哪里谁也不知道,其实对于民营物流,那些民营物流企业家们是最着急也是呼喊的最厉害的群落,但是说句不客气的话,真正能够支撑起中国第三方物流产业明天的第一批企业还是哪些国有企业(原因在此不想分析)。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直在做物流方面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物流产业发展落后的原因不外乎是信用问题、技术问题、标准问题、素质问题,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才使中国物流的使用者对中国物流服务的提供者不感冒。就好像要死的人终于知道了自己毛病在哪里一样,迅速开出了药方,然后就是一顿猛药灌了下去。

 先是国家对于超载问题的整治,当然整治超载不光是为了促进物流产业的发展,还有国家交通状况和安全状况的顾及,随后不久国家正式发布新的交通法律文件,从而正式将与交通相关的事宜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这是对物流功能中的一个方面--运输的重要规范制度。应该说这是一副猛药也是一副急药;

 接着中国物流发展史上面有一个重要文件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民航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在2004年8月份正式出台了,这个文件对于与物流发展相关的各种情况可以说都基本上考虑到了,对于物流发展给予指导性的方法,这是一副梳理调气重在养身之药啊。

 在2004年年底前,物流界的又一药方终于面世--中国物流标准体系、中国物流企业税收方式和新版货运发票的正式启用在物流相关人士的企盼中终于掀开了面纱,这个标准体系和新版发票的启用是对于《意见》的补充和完善。这两件事情在物流理论界赢得了阵阵掌声,各位热心的物流专家们认为他们终于给中国的物流产业开了一副剂世良方,他们认为这是一副真正适合物流企业发展的救命药。

 我想真正关心中国物流发展的有识之士在这段时间都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些"剂世良方"的作用了,然而它们的作用又怎么样呢?

 说句不客气的话,这些药方都是应急之方,对于我国物流产业的发展在近段时间不会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有可能会使我国的物流发展陷入一个怪圈,那就是:发展好的收到制约、发展不好的该怎么着就还怎么着,国内的物流企业不会利用好的政策,而国外的物流企业呢确是利用政策如鱼得水,发展的有模有样。

 首先从新交法的发布、对于超载的整治说起。针对超载来说,虽然说使部分物流企业增加了物流费用,然而真正到客户端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响。这从一个侧面看出,我们的物流产业的利润份额还是有很大的空间,因此即使自己的利润空间降低也没有必要向客户端反馈,否则会有丢失客户的危险。然而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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