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尸块案应追究物流公司的责任
2007/1/22 11:00:31     来源:光明网     作者/编辑:1
一对年轻男女以“送得远”为名,提着3只纸箱来到广州白云区沙太路犀牛角村容发货运市场,以“药材”、“配件”的名义,通过3家不同的物流公司发送到北京、山东青岛、江苏江阴三地。货到后三地警方分别发现,纸箱内装的是肢解后的手、躯干、头等人体不同部位。(《法制晚报》2007年1月13日) 

  若不是紧紧手握报纸,笔者还以为是在看恐怖惊悚大片的剧情介绍,只见那大量血水从纸箱渗出,还有那带血的头颅和手臂,以及当即被吓晕过去的阿婆,不禁让人冒出一身冷汗。情节离奇若此,绝对有希望入围2007年凶杀第一案。之所以显得离奇,原因有二:一是尸体残肢被分别运到北京、青岛、江阴三个不同的地方,三件“货物”全部顺利抵达,中间没有任何检查环节。二是发货人和送货人的签字署名都是“送得远”,此署名显然子虚乌有,纯属杜撰,可是竟然没有引起任何一家物流公司的质疑。 

  此次尸块邮寄案件充分暴露出当前物流业存在严重的安全检查问题,正如广州市物流协会工作人员所言,广州各类物流企业有几千家,这些企业很分散,不像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可以设置安检点。政府有针对公共货物运输监管的法律法规,但如何执行、如何监管到位却一时没有良策。笔者以为,不是没有良策,而在于缺乏促使物流业规范化运作的监管措施。如果物流公司认真遵守身份登记制度,也决不会让犯罪分子将“送得远”作为签字署名从而无机可乘,也就决不会发生邮寄尸块的惊天奇闻。更何况,如果犯罪分子邮寄的是炸药,定时炸弹,生化武器,核子武器,其社会危害性将大大超出人们的想象。所以,此案也应追究物流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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