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印发管理办法 推动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水平
2022/3/17 11:41:23     来源:中国水运网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3月15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申报、组织实施、验收与命名、动态评估等工作提出指导和支持,以加快推动城市货运配送体系绿色低碳发展。
  《管理办法》共有六章二十六条,明确了示范工程创建以城市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创建周期原则上为3年。申报城市原则上应具有一定规模、较好物流基础和政策环境,并明确了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程序、审查要点和评选流程。对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授予“全国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称号;未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不再享受示范工程部级相关政策,不得再以示范工程名义开展工作。《管理办法》还建立了自示范工程验收通过获得称号起每3年开展评估的动态评估机制,并对评估流程和具体要求进行规范。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自2017年起持续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已开展两批共46个示范工程创建,命名16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
(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物流网微信公众平台zj56156)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