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自然人可从事外贸经营 浙江人机会多多
2004/4/7 9:56:28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编辑:
    历经数年的修改,新版《对外贸易法》将于下月正式面世。在这部几经修改的新法中,其中最惹眼的莫过于“自然人也可从事外贸经营活动”、“货物贸易和技术贸易的外贸经营权放开”。
    随着外贸经营门槛不断降低,浙江省的外贸企业正在迅猛增长。从浙江省外经贸厅统计数据看,外贸企业总数达到了14107家。仅3月份就新批600多家,几乎是今年前两个月的总和,相当于每天新增20多家。
    省外经贸厅贸易发展处吴处长说,撤除门槛是惟一的选择。自1999年10月起,外贸经营权门槛已是一降再降。新法规更为彻底,外贸经营权门槛几乎完全被拆除。专业外贸公司、私营企业和自然人都能涉足外贸业务。
    大公司向实业化靠拢
    浙江土产畜产进出口集团公司杨总坦言,“以前专业外贸公司垄断外贸进出口,企业要出口只此一家,别无二途。一系列伤筋动骨的变化,让原本有国家政策扶持和垄断式经营的外贸领域逐渐向完全竞争状态过渡。”
    国有外贸公司的地位一步紧逼一步地受到挑战。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将目光投到了实业化上。
   专业外贸公司受到冲击已经很多年了。从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为了解决货源的稳定问题,传统外贸公司就开始搞贸工一体化、涉足实业领域。目前越发严峻的竞争环境,更加坚定了他们搞实业的决心。
    前不久收购“钱江啤酒”的华润公司,前身也是专业的外贸总公司,但现在在香港有地产,是上市公司,在国内有啤酒厂、纺织厂、酒精厂,还有发电厂,已经变成一个集团公司了。
    变相代理生存艰难
    前些年,很多内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急切希望获得某些货物和技术的经营权,却没有这样的名分,或者因为出口退税长期拿不到手,资金周转困难。这时候,一些从事外贸代理业务的商务公司应运而生。
    这些公司大多背靠国有外贸大公司,利用大公司的垄断地位和国家扶持政策开展业务。比方说,在政府的出口退税登记表上,国有外贸企业总会排在前列,业务量庞大,因此经常会优先获得退税。“靠棵大树好办事”,小公司纷纷依附在大公司身上“搭便车”,享受国有大公司的待遇。大公司也因业务量虚涨获得更优厚的待遇。身处其中的代理公司就依靠熟络的门道,收取手续费赚钱。
    一家年度出口额达3亿元的外贸公司,挤除“代理”来的业务量,实际只有2亿元的出口额,也就是有1亿元的业务并不属于本公司。拆除门槛后,这些大公司的业务量可能会大幅缩水。
    但是,好景不长。这种变相的代理业务被管理部门察觉,逐渐走向了地下。
  “变相的贸易代理肯定会衰落,很大程度上是人为的政策门槛、信息壁垒造就了市场落差”。浙江惠灵香港贸易公司负责人吕峰说,“以前搞贸易代理说到底吃的是信息饭、政策饭,现在企业对搭便车的依赖性已经降低了。”
    自然人可做引路人
   “自然人也可从事外贸经营活动”。用外经贸厅一位官员的话说,就是个体户也能做外贸生意了。这样的政策变化着实令人兴奋。尤其是对拥有外贸经验的人来说,办公司的机会来了。
   “自然人在资金上并不占便宜,最大的机会还在于从事规范的代理”。惠灵香港贸易公司吕峰说,国家政策已经放开,但民营企业不熟悉外贸,这时候需要有人领路。
一些生产型企业虽拥有进出口经营权,却仍委托代理进出口。台州有一家生产水果罐头的食品公司,虽然自身也经营一些出口业务,但量很少,大部分出口还是要找人代理。
    某民营企业老板坦言,我们公司一年进出口不过二三十万美元,假如引进专门人才做外贸,成本太高,还不如委托别人代理外贸业务来得合算。
细细算算,这块市场其实非常庞大。在整个长三角区域,各类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少说有15万家,其中多为生产型企业和新企业,从事外贸业务并不在行。如果“自然人”能够扮演引路人角色,可以弥补一块贸易服务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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