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浙江物流网
请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新闻搜索:
浙江物流地图
物流杭州
物流绍兴
物流嘉兴
物流金华
物流温州
物流衢州
物流湖州
物流丽水
物流宁波
物流舟山
物流台州
资讯中心
政务服务
考证培训
零担大数据
物流园区
物流大通道
56地图
56易搜
2025年07月12日
资讯中心
NEWS
新闻资讯
主编推荐
今日浙江
行业快讯
热点观察
企业新闻
物流曝光台
物流展会
专家观点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资料基础
物流报告
操作实务
国际物流
物流访谈
物流前沿
操作实务
首页
>
资讯中心
>
操作实务
长春邮政代收货款业务须“提示验货”
2010/3/16 14:17:23 来源:国家邮政局网站 作者/编辑:
3月14日,长春市消协、长春市邮政国际速递局联合发布代收货款业务实行“提示验货”等服务,以保障客户利益。
一是要求送货服务人员将主动向消费者提示商品验货;二是将继续执行对涉及到由长春市邮政速递局所代收款的商品,在质保期限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而经营者不负有责任,经消协调查核实确认后,由邮政速递局直接承担服务责任,并负责帮助处理。
特别声明:本网站转载的内容,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分享到:
返回
相关阅读
嘉兴航空枢纽织就长三角临空经济网
杭州下沙港上半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9.81万标箱
舟山聚力打造低空经济海岛发展样板
温州机场口岸离境退税点启用
直达直配!浙江海港推动实现中德跨境物流仓配一体化
友情链接
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