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公司8艘船舶被评为电煤运输A级信用船舶
2007/7/20 10:17:58     来源:宁波海运集团     作者/编辑:0
为保证电煤等国家重点物资运输的安全、高效、畅通和便捷,根据《宁波、秦皇岛电煤运输船舶安全信用评定与分级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海事局与秦皇岛海事局对在两港间从事电煤运输的83艘船舶安全信用等级进行了评定,共评出2007年度A级信用船舶36艘,宁波海运股份公司共有8艘船舶被评为A级信用船舶,分别是:“明州19”、“明州202”、“明州29”、“明州3”、“金色大地”、“明州201”、“明州30”和“明州28”轮。

    本次电煤运输船舶信用评定结果自2007年7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安全信用等级为A级的船舶免除12个月的船舶安全检查并给予两港间申请办理定期签证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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