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寄丢两回 远成物流回应缺证据只能赔运费三倍
2016/11/28 10:31:50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编辑:浙江物流网

  一个包裹从厦门寄到江西宜春,要经过多少“波折”?市民张先生的这个包裹,在这段旅途中,就丢失了两次。 “我今年6月22日通过厦门的远成快运公司邮寄了两个包裹,给江西宜春的家人,里面有平板电脑及一些衣物、被套等物品。”近日,市民张先生联系本报,讲述了自己寄包裹时的“糟心”经历。“大概7月中旬,远成物流公司说,我的包裹在武汉遗失了。”张先生说,7月12日,他向12315反映了此事,但不久后,远成公司表示包裹找到了,并赔偿了运费。

  张先生本以为这个“风波”就此过去,没想到7月下旬,包裹到了江西九江后,竟再度丢失。“这一次,他们表示找不到了,只能赔偿我500元。但我包裹里有一台平板电脑,还有一些名牌衣物,总价值怎么说也有几千元了。”张先生说。
  物流公司 缺乏有力证据 只能赔偿运费三倍
  为此,记者联系了福建远成物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何经理。何经理表示,公司物流的路线规划,包括了泉州、武汉、南昌、九江等地,路程较长,且公司近期人员流动较大,因此目前已经很难确认,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当时与张先生对接的负责人已经离职,我也是事后才知道这件事,但时间已过去比较久,所以很难追查到底谁是直接责任人。”何经理说,在收包裹时,快递员虽然有检查其中是否有违禁品,但由于每天的包裹太多,目前也难以核实当天张先生的包裹内究竟有哪些物品,而张先生自己也无法出示有力的证据,证明包裹内确有其所说的贵重物品。因此,只能按公司规定,赔偿运费的三倍,即500元。
  工商部门 已介入调解 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厦门市禾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张先生寄包裹时没有对货物进行保价,因此工商的工作人员只能让双方协商解决此事。“我们有和远成物流公司的负责人说过,由于货物是二次丢失,已给消费者心理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应该适度提高赔偿额度。”禾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但目前双方仍未能协商一致。
  福建远成物流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何经理表示,已将此事上报总公司负责人,会适度提升赔偿额度,可赔偿张先生800元至900元,但距离张先生的心理预期仍相去甚远。禾山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消费者可以寻求其他的解决渠道,如走法律程序等。
  【律师说法】
  顾客应举证
  证明物品价值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说,从法律角度来看,既然物流公司收取了客户的包裹,就有保障包裹安全的法律责任,若是由于公司的过错而导致包裹遗失,公司有赔偿的责任。但顾客应该举证证明所寄物品的价值,如邮寄时的单据上是否有注明运送的是什么产品,产品是否有发票证明其价值等。若无法出示有效证明,则赔偿金额只能由双方协商决定,若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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