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石沉大海” 快递公司只赔运费3倍
2010/6/1 13:50:05     来源:姑苏晚报     作者/编辑:1
5月31日,巫先生向记者反映,因为不满意在网上购买的手机要退货给商家,便找了快递公司,可货物却没有送到,而快递公司说工单已经找不到了,因为当时没有保价,所以只能赔资费的3倍,也就是45元,先生对此非常气愤:“1300元的手机不见了就只赔45元啊! ”

  巫先生告诉记者,他于5月21日在网上购买了1300元的手机,23日收到货后老婆觉得不太满意。商家同意巫先生在7日内退还。圆通公司业务员于5月24日上门服务,但由于没有带邮寄快件的单子,巫先生当时就没有拿到邮寄物件的单号。业务员答应于25日将单号发给巫先生,可业务员一直没有把单子送过来。三天后,卖手机的深圳商家说一直没收到巫先生的手机。巫先生打电话给圆通快递娄葑站点,可对方说找不到单子了,同时深圳的圆通快递公司也找不到巫先生寄出的单子,28日巫先生在圆通苏州公司网上在线投诉,收到回复“没有单号不予处理”。

  苏州圆通快递公司娄葑站业务员胡先生表示“公司已经找过了,确实找不到巫先生当时寄物品的单子,也就是意味着巫先生的手机找不到了。按照公司规定,如果快件有保价就按保价赔偿,如果没有保价,公司将按资费的三倍赔偿。 ”圆通快递上海总公司工作人员也表示只能赔偿45元。

  巫先生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不能接受,同时他认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赔偿问题了,“为什么业务员来的时候没有给我单子,问他索要也一直不给我单号,就这么拿了我的手机回去就说一句‘找不到’就可以了吗,这明显是违规操作!我没看到工单,我也没签字就表明他们所说的赔偿约定不成立。”巫先生表示将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江苏同益大地律师事务所奚英律师告诉记者,巫先生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因为没有工单,维权起来很难。快递公司提到的没有保费按邮费3倍赔偿的说法,快递公司在客户签字的时候必须明确告之该赔偿条款,或者是合约上有明显的字样提醒客户知道该条款,否则该条款不能成立。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在邮递时保留工单等证据,同时对贵重物品一定要进行保价。行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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