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自制霸王条款 消费者丢物索赔难
2007/1/29 9:03:42 来源:星辰在线 作者/编辑:1
4000元的电脑遗失只能赔偿500元,价值200元左右的衣物只赔120元,10万元发票遗失索赔遭拒……近日,本报连连接到读者电话,抱怨因快递的失误将物品遗失,却要消费者自己买单。为此记者进行调查发现,南昌快递行业良莠不齐,且自制“霸王条款”规避责任,使得消费者遭遇索赔难。
快递物品常常丢失
南昌市民马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11月20日,他在“申通快递”邮寄了一款价值200元的MP3到张家港去丢失。之后,马先生多次打电话与“申通快递”联系,希望能尽快赔偿,但是一直拖到今年1月份才拿到120元的赔偿。
相比而言,马先生算是幸运的。
5月16日,南昌市民钟先生邮寄了9万元发票给客户,被“一统快递”公司遗失。快递公司只答应赔偿钟先生300元,并称是公司规定。
去年8月23日,南昌市民小龚通过“盈飞”航空快递公司寄出一箱衣物,朋友却收到药水,快递公司拒绝赔偿。
去年10月11日,南昌市民黄小姐通过南昌汇通快递公司邮寄出一箱价值千元的化妆品样品,客户一直没有收到货。原来该快递公司停止经营,很多货被个别员工哄抢。
去年,南昌市民吴先生的外甥从浙江通过“汇通快递”给他寄来一台笔记本电脑,却收到只有几块被海绵包着的红砖。南昌市消协的统计说,快递投诉呈明显增长态势,且都得不到满意处理。
消费者风险意识低
丢失发票的钟先生曾表示,重新开具9万元发票意味着得多交近9000元的税款。而“一统快递”却只答应赔偿300元。“一统快递”业务员称,因为钟先生没有填写保价金额,按照公司规定,遗失发票等文件类邮件,只赔偿300元。
而目前快递业保价费一般按保价金额的3%至5%收取。之后,如发生保价货物遗失按保价额赔付,既然这样消费者为什么不选择保价呢?在某电脑城开店的文老板称,“费用太高,保价很不划算。”她称,如果要快递一部1000元的MP4,托运费4块,保价费40元,而自己卖出一部MP4也可能赚不到这么多钱。而且一般去寄快递都比较匆忙,快递人员也不会提醒自己保价,自己也根本不会注意后面还有一份密密麻麻的合同。
据江西添翼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文说,如果是因为消费者自身忽视保价金额的填写,发生货品丢失后,自身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过错。而如果是自己急着签收后,才发现物品丢失,要找快递公司索赔更是难上加难。
快递企业良莠不齐
据南昌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私人快递公司准入门槛很低,只要有人员、场地、资金,就可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目前在南昌注册的民营快递公司有二三十家。
南昌市消协陈元生秘书长说,快递人员的素质也普遍较低,对所送物品缺乏责任心,致使遗失、损坏快递物品的事件时有发生。也有一些快递员,起私心“吞”了客户的财务。投诉人马先生称,快递公司在接单时都是说尽好话,千保证万承诺。可一等到货品丢失后,就开始推脱责任。“一拖二赖三隐身”是快递企业遇到索赔使出的“三招”,直到消费者没了耐心无奈放弃索赔为止。
霸王条款规避责任
在南昌的汇通、申通、圆通、天天等多家民营快递公司的快运单上,其背面不约而同地都附有一份“快递合同”。
1月9日中午,记者联系申通快递,业务员在与记者会面时,拿出货运单让记者填写。记者发现,货运单背面有企业制定的格式条款——《快递递送合同》,但字迹很小,看起来费力。在这份合同里标明了快运公司的诸多免责条款:承运人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未保价递送物品的灭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佰元。随后记者,咨询该工作人员得知,假使你寄送的是1万元的物品,如果没有保价,发生丢失的话,只能按照500元来赔偿。当记者提出这种赔偿规定太不合理时。这名工作人员称,这是行业规定,南昌20多家民营快递公司都是这么做的。
南昌的一名律师说,这种单方面制定免责条款规避责任的规定,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如果消费者碰到这种存在显失公平的条款,即使在货运单上签了字,也不代表对于契约的内容全部接受。快递公司所定的契约,很多都是违背现行法律的。比如很多公司规定,货物丢失必须在两个星期内书面通知快递公司,否则不予赔偿。这与法律中规定的诉讼时效明显抵触,没有法律效力。
期待管理更加规范
据南昌市工商局的赵刚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国规范快递服务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基本上都是靠行业自律。他建议,应该迅速建立快递行业管理协会,实行会员制单位管理,发挥协会自身的管理作用,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南昌市消协陈元生秘书长提醒广大消费者说,在递送贵重物品时,要增强风险意识,对于特别贵重或者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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