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
2008/3/28 16:17:57     来源:     作者/编辑:
简介: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

  1、出口商按双方的合同发货,并取得货运单据以后,开出汇票并填写托收申请书,委托自己的往来银行代为收款。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人给托收行的指示。

  2、 托收行按委托人的要求和指示,缮制托收委托书,随跟单汇票一起寄交国外联行或代理行。托收委托书中须加列货款收妥后的处理办法。

  3、代收行接到托收委托书及跟单汇票以后,立即向进口商提示跟单汇票。如果托收 委托书中规定的是付款交单(D/P),代收行应提示进口商付款,然后交出单据;如是承兑交单(D/A),俟汇票到期后提示对方付款。

  4、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取得单据,并持单据向承运人提货。而代收行则将收妥的款项收入托收行之账并通知托收行

  5、托收行收到代收行的收款通知后,立即办理对出口商的结汇。 跟单托收交单条件 国际上通行的交单条件有两种,即: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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